【UGL案】调查周浩鼎委员会裁定事实不足 不构成谴责理据

撰文: 周礼希 罗家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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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特首梁振英涉收取澳大利亚UGL公司约5,000万元未有申报,并在2017年透过民建联立法会议员周浩鼎修改立法会调查委员会的文件。立法会议员毛孟静其后动议谴责周浩鼎议案,交由调查委员会跟进,委员会完成调查,今日(8日)裁定确立的事实不足以构成谴责周浩鼎的理据。
报告指,确立周浩鼎曾与梁振英讨论专责委员会的拟议研究范畴、答应梁振英修改研究范畴的要求、其后将修订建议呈交专责委员会,供专责委员会的会议上讨论;但不确立周浩鼎的行为构成他有角色冲突,或令人怀疑存在利益输送。

委员会裁定事实不足,不构成谴责周浩鼎的理据。(资料图片/卢翊铭摄)

对于谴责议案中有关违反誓言及行为不检的指控,调查委员会认为,周浩鼎行为可能令公众质疑作为专责委员会委员,与调查对象沟通后,是否有能力作出独立及客观判断,引致公众对事件产生负面观感。但委员会认为,这对周浩鼎拥护《基本法》、香港特区,或尽忠职守、遵守法律、廉洁奉公等并无任何影响。

委员会指周浩鼎的行为不足以构成他未能或忽略履行《基本法》第104条及香港法例第11章所作誓言中的承诺,故不信纳违反誓言的指控。

报告:没足够基础指周浩鼎行为影响立会整体声誉

至于周浩鼎行为是否构成《基本法》第79条第(7)项所指的行为不检,调查委员会认同只有在议员犯下极严重的失当行为时,需取消议员资格的惩处,但委员没有足够基础作出结论,指周浩鼎的行为严重至足以影响立法会的整体声誉。

委员会不信纳周浩鼎的行为一如《劝喻性质的指引》所描述,令立法会的信誉严重受损,或有负市民对立法会会议在一般应有的行为准则方面的期望,故认为其行为不足以构成行为不检的指控。

公民党郭荣铿及民主党涂谨申不同意委员会的报告内容,两人撰写“少数报告”提交其他意见。(资料图片/罗君豪摄)

泛民不同意报告内容 撰写“少数报告”提交其他意见

同样在委员会内,公民党郭荣铿及民主党涂谨申不同意委员会的报告内容,两人撰写“少数报告”提交其他意见。郭荣铿在大会介绍指,周浩鼎作为调查UGL事件专责委员会副主席期间,向委员会提交经梁振英修订的拟建议调查范畴。

郭荣铿指,少数报告使用了法律测试,检验周浩鼎有否误导立法会机关,指虽然周没有出席专责委员会聆讯,但公开事实已足以证实他误导立法会。郭表示,首先,周浩鼎文件有修改,周指该范围是他自己的意见,及周浩鼎在被传媒揭穿前,没有向立法会任何人提到此事。郭荣铿又指,一旦证实周浩鼎有误导立法会,即可证实其他对他的指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