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版国安法|梁美芬:瘫痪议会不能接受 35+违《基本法》原意

撰文: 翟睿敏
出版:更新:

《港区国安法》中订明严重干扰政权机关均违反颠覆国家政权罪,有指条文针对民主派于议会拉布、以及35+目标否决所有政府议案度身订造。立法会司法及法律事务委员会主席、经民联梁美芬今日(3日)接受传媒提问时表示,不能只看单一事件,要视乎拉布的意图及行动,认为议员可以对单一议案表示不满,但破坏、瘫痪及干扰议会进行则不能接受。她又批评,35+讲明否决所有政府议案及其背后目的,违反《基本法》原意。

对于《港区国安法》出台数日尚未有英文译本,梁美芬指,国安法为全国性法律,中央表明应以中文版为准,英文译本亦需待中央政府完成。

“光复香港、时代革命”被禁 郭荣铿批以言入罪

港府昨晚(2日)发表声明,指口号“光复香港、时代革命”有港独或颠覆国家政权的含意。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谭惠珠今早接受电台节目访问时质疑,去年区议会选举多名候选人以此口号作为政纲,却未由因此被取消资格,感觉当局“走漏眼”。梁美芬同意有关说法,认为该口号提出的环境性质,可以理解为与倡议自决有关,超出“一国两制”的底线,选管会当时不可能放行。

公民党郭荣铿则批评政府以言入罪,国安法条文保障港人国际公约下的表达及言论自由,政府却强行将一些口号解读,无法治可言。被问到会否担心被秋后算账,郭荣铿指,现时香港任何事都可发生,不能评估当局会如何运用权力,扼杀港人的基本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