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安法|李家超率六纪律部队撑立法 郑若骅:遵重要法治原则
人大常委会今天(30日)早上以全票通过《港区国安法》,下午通过把《国安法》纳入附件三。保安局局长李家超联同六个纪律部队首长,包括警务处处长邓炳强、海关关长邓以海、惩教署署长胡英明、消防处处长梁伟雄、入境事务处处长区嘉宏及政府飞行服务队总监胡伟雄,欢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今日通过《港区国安法》,并表示全力支持有关法律在香港有效实施。
李家超表示,香港特区政府会按《港区国安法》的规定,尽快设立由行政长官担任主席的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国安委),保安局局长、警务处处长、警务处维护国家安全部门负责人、入境事务处处长及海关关长会是国安委成员。
同将加入国安委的律政司司长郑若骅亦发声明,指《港区国安法》订明了香港特区应当遵从重要法治原则,包括无罪假定、被告人的辩护权,以及不得就同一行为再予审判或惩罚,强调《港区国安法》明确规定香港特区应当依法保护香港居民的权利和自由。
李家超表示会带领各纪律部队全面履行应有职责,做好《港区国安法》的落实工作,致力维护国家安全,让“一国两制”行稳致远,社会安定太平,保障香港长期繁荣稳定。李家超指,特区政府即将公布实施《港区国安法》,以防范、制止和惩治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恐怖活动,以及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的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行为,针对的是极少数违法犯罪的人,保障的是香港绝大多数市民的生命财产和依法享有的基本权利和自由。
李家超表示,香港特区政府会按《港区国安法》的规定,尽快设立由行政长官担任主席的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国安委),保安局局长、警务处处长、警务处维护国家安全部门负责人、入境事务处处长及海关关长会是国安委成员。
李家超表示,他与各纪律部队全面配合《港区国安法》的实施,保安局正建立有效维护国家安全的执行机制,于警务处内成立专职维护国家安全的部门,配备有效执法力量,履行《港区国安法》下维护国家安全的执行工作,其他五支纪律部队也会在其专业范畴全力协助和配合警务处执行维护国家安全的工作。
李家超又说:“从国家层面制定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是中央考虑到香港的实际情况。立法有助香港回复安宁、经济重拾正轨、让香港走出困境,保障香港长期繁荣稳定。我会率领各纪律部队坚定不移、全力以赴支持和做好《港区国安法》的落实工作,确保条例有效实施。”
律政司司长郑若骅亦发声明,欢迎《港区国安法》获得通过,并列入《基本法》附件三以在香港特区公布和实施,她表示会继续领导律政司全力支持和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职责。郑若骅指,作为由行政长官担任主席的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的成员之一,将会致力做好工作,协助委员会制定维护国家安全的政策,推进相关的法律制度。郑若骅说,律政司已设立专门的国家安全犯罪案件检控部门,依法处理相关的检控工作和法律事务。
郑若骅指出,《港区国安法》针对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恐怖活动和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四类犯罪行为,为香港特区防范、制止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违法分子,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和提供了清晰的法律基础,有助维护国家安全,又指《港区国安法》亦订明了香港特区应当遵从的重要法治原则,包括无罪假定、被告人的辩护权,以及不得就同一行为再予审判或惩罚,强调《港区国安法》明确规定香港特区应当依法保护香港居民的权利和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