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版国安法│消息:刑责采“三级制” 特首办主任兼国安委秘书长
一连三日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明天(30日)闭幕,委员长会议已将港版国安法草案的表决稿提交审议,如无意外,明日将付诸表决及通过,林首林郑月娥随即在港公布实施详情。有消息指,港版国安法四类罪行的刑期,将按案情严重程度分成三级,最轻一级由3年监禁“起跳”,最严重一级最少监禁10年。
另外,国安法通过后,香港将成立由特首领导的“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据悉主管委员会日常运作的秘书长将由现任特首办主任陈国基出掌。
人大委员长栗战书昨日主持过委员长会议后,人大常委会今日进入第二日会议,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李飞上午向大会汇报草案修改意见,再根据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得出“建议表决稿”。委员长会议决定将表决稿提交常委会审议,预料最快明日上午便会表决通过港版国安法草案。
人大常委会通过后港版国安法后,会马上征询正身在北京的一众基本法委员会委员,然后随即将港版国安法列入基本法附件三,再由特区政府公布,并尽快刊宪正式实施。外界普遍估计,在七月一日零时零分生效。
全国人大常委谭耀宗曾表示,港区国安法的最高刑责是监禁10年,不过据可靠消息指,港区国安法的最高刑责为终身监禁,而非10年。量刑起点方面,亦分成三级,案情较轻又有悔意者,刑期较短,但亦最少监禁3年;案情严重程度较高者,最少监禁5年;案情属最严重类别及主犯,最少监禁10年,最高可囚终身。
港版国安法正式实施,意味港府亦需马上展开连串相应举措,包括成立简称“国安委”的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国安委”由行政长官担任主席,成员包括政务司司长、财政司司长、律政司司长、保安局局长、警务处处长、警务处维护国家安全部门负责人、入境事务处处长、海关关长等。据了解,国安委的秘书长将由特首办主任兼任。现任特首办主任为陈国基,是林郑身边“四大智囊”之一,曾任入境处处长,惯与内地执法部门打交道,是北京信任的特区官员之一。
“国安委”的职责包括:分析研判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形势,规划有关工作,制定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政策;推进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建设;协调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重点工作和重大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