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安法|李家超:通过后即日生效  警队有人才、分析力履行职务

撰文: 吴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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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于本月28至30日开会,料审议“港区国安法”,保安局局长李家超今天(24日)表示,草案在人大常委会通过后,法例于即日生效。
被问到法例是否“七一”前已可通过,通过后执法工作和押送疑犯的细节为何,李家超仅称,所有执法工作将按法律和现行法律工作,又指履行有关工作有过程,需建立制度。

李家超指,警队有能力执行国安法工作。(张浩维摄)

李家超今日出席立法会会议后表示,按他理解,人大常委会根据中国的《立法法》进行立法,立法程序已清楚列明,需尊重人大常委的立法过程。李家超指,特首已尽力解答社会和传媒对国安法的问题,当人大通过草案后,法例就会公布生效,指通过法例的日期,就是法例生效的日期。

被问到法例通过后,警方会否有新增执法权力、是否可拘押疑犯超过48小时,李家超称,他对警务处在履行职责有信心,指执法工作需要建立制度,相信警务处有能力应付工作,指警队有优秀人才、分析力高、有热诚,强调所有执法工作将按法律和现行法律工作。

李家超。(张浩维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