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选举|泛民七月举初选 冯骅指过往有政党申报初选开支

撰文: 吴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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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选举将于9月举行,选举管理委员会今日(18日)公布选举活动指引,外界关注民主派于下月举行初选,会否招致选举开支。选举管理委员会主席冯骅未有正面回应,仅称回顾过去两次立法会补选,有政党已申报有关初选的开支,形容是“已经有咁做(申报开支)”。

冯骅表示,基于过去发生混乱情况,加上疫情因素,决定改由视像直播简介会,市民可透过网上收看。(资料图片/罗国辉摄)

选举主任决定提名是否有效

今年3月公布的《选举活动建议指引》中,“候选人”定义惹来建制、泛民关注,当中指引加上:“如某人参加所属政党或团体为某项选举举行的‘内部遴选’,该人是否会被视为该项选举的‘候选人’,须视乎该人在有关过程中涉及的一切环境和实质证据而定。”新增内容令建制派煞停初选,不过在正式指引中,有关“内部遴选”的内容则已消失。冯骅被问到有关条文为何没有加入正式指引,他强调选管会由头到尾也没有改变“候选人”定义,又指有关内容在社会上引起留意,已是非常足够。

冯骅重申,初选会否计算选举开支,由法院根据乎体环境及客观事实和证据判定,加上选管会并无权决定、放松或收窄“候选人”定义,“唔系选管会话乜嘢就乜嘢”。他又指终审法院2008年资讯科技界选举选举呈请案已有案例。不过他提到,回顾过去两次立法会补选,有政党已申报有关初选的开支,形容是“已经有咁做(申请开支)”。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曾国卫昨天指出,维护国安无从质疑、人人有责和天经地义,参选人若根本上、原则上反对国安法,令人质疑有关人士候选人效忠《基本法》和特区,不过该人士提名是否有效,需由选举主任因应实际情况咨询法律意见后作出。

冯骅指出,提名是否有效和选票是否有效,是由选举主任决定,受到法律监管,选举主任需按法律认识作出决定,选举主任的权力是不能转让,强调选管会是中立,这些事情不是委员会决定,故他们不会作出。至于反对国安法会否被DQ,冯骅指国安法至今仍未有全文,又指任何人也可以提出选举呈请。

冯骅(资料图片)

臭鱼不复见 简介会改由网上直播

选举简介会过去多次出现混乱,冯骅2016年被本土民主前线梁天琦以粗口“问候”,2018年刘颕匡带同臭鱼到场示议。冯骅表示,基于过去发生混乱情况,加上疫情因素,决定改由视像直播简介会,市民可透过网上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