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版国安法|民主党促林郑赴立会接受质询 胡志伟:应有之义

撰文: 吴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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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通过授权人大常委会制定“港版国安法”,公民党早前去信特首林郑月娥,要求林郑到立法会出席“行政长官特别质询时间”,接受议员质询,但行政署昨回复称国安法立法不属于《基本法》第18条所指的自治范围,加上“港区国安法”内容仍未公开,特首到立法会回应相关的事宜是为时过早,亦不可行,故不会出席。
民主党今天(12日)去信林郑月娥,要求她到立法会出席答问会,接受议员就国安法质询。民主党主席胡志伟批评,“港版国安法”立法如同“大石砸死蟹”,惟立法会主席梁君彦一直拒绝议员就国安法质询,认为特首就出席答问会是“应有之义”,又认为若即使“国安法”是“大石砸死蟹”,香港人也希望知道“死因”。

民主党胡志伟。(卢翊铭摄)

立会拒辩论国安法   

民主党在信中指出,林郑上任后曾承诺,增加到立法会出席答问会和接受议员质询,除了在每个立法会会期出席4次行政长官答问会外,于2018年1月起增设每月一次、为时30分钟的质询时间,回应议员质询,惟林郑自今年1月的答问会后,无再到立法会出席答问会。 

胡志伟指,民主党先后在大会提出三次紧急质询,林卓廷曾提出休会辩论国安法,惟梁君彦以国安法未有条文而拒绝,如今林郑又拒绝出席答问会,质疑为何官员拒在公开场合回应议员质询。他指出官员在未有具体条文之时,已不断向市民派定心丸,质疑为何这些官员言论不能以白色黑字纪录下来。

民主党立法会议员。(卢翊铭摄)

涂谨申批全无咨询

胡志伟又指,特首按惯例每年一月、五月、七月和十月到立法会出答问会,惟五月答问会已“走数”,如今又拒绝在七月出席答问会,质疑林郑拒屡行双重问责的宪制要求。

民主党议员涂谨申指,根据《基本法》制定,23条是由立法会自行制定,认为人大直接立法已违反《基本法》。他提到,保安局局长李家超日前称在法例落实第一日即可执法,惟至今立法会“一只字都无问过、无答过”,形容这是全世界最荒谬的程序。

他又批评,官员以未有条文为由拒质询,惟司局长多次接受访问谈及国安法,包括李家超称会设专责小组执法,质疑官员“乱噏”,“你唔知(条文)又噏乜嘢?全部都系估?全部都系猜想?”他质疑立法会连人大常委会都不如,“人大都有一票反对啦!而家立法会连投票、辩论都唔得,系咪更荒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