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版国安法〡倡设专门法庭审案件 叶国谦:法官经人大常委会同意
撰文: 罗家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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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上月28日通过“港区国安法”决定草案,中联办近日征集港区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对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立法的书面意见。
港区人大代表叶国谦在港台节目《千禧年代》表示,港区国安法应在“一国两制”框架下制定,在港有必要设立维护国家安全机构。叶国谦又指,应在香港设立专门法庭审理国安法案件,他认为专门法庭应有中央的角色,建议专门法庭的法官,要经人大常委会同意,再由特首委任,才能达致平衡。
对于公务员事务局局长聂德权指,公务员同属国家的公务人员,执行职务时要考虑双重身份。叶国谦称此说法没有问题,认为公务员在广义上是中国的“国家干部”,又指公务员与特区政府有雇佣关系,公务员需执行政府政策,而特区政府的决定并不存在违背中央的决定。
叶国谦指,香港有言论自由,在现时社会环境下,公务员可以个人身份发表意见,批评特区政府亦没问题,但若以公务员身份批评政府,甚至与政府对抗就不允许,亦违反《公务员守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