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消息:限聚令延长至6.18 盘点各项仍生效的抗疫措施

撰文: 沙半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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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港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反复,沙田沥源邨禄泉楼先后有6人染疫,其中34岁女患者的两名嘉里货仓同事及1名救护员亦中招,令该群组共9人确诊或初步确诊。其中俗称限聚令的《预防及控制疾病条例》(第599G章)下有关禁止于公众地方进行多于八人的群组聚集的规定,将于6月4日失效。特首月娥今天(2日)举行行政会议,消息指,将通过延长限制社交措施14日,至6月18日,当中大多条款不变。

根据《预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群组聚集)规例》(第599G章),法例禁止于公众地方进行多于八人的群组聚集,规定生效至六月四日。

群组聚集

根据《预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群组聚集)规例》(第599G章),法例禁止于公众地方进行多于八人的群组聚集,规定生效至六月四日。

政府于上月21日扩阔现行豁免群组聚集的范围,包括以容许没有供应食物或饮品的宗教聚集(属宗教礼仪一部分的食物或饮品除外),豁免宗教活动须于兴建作崇拜地点(或经改装为崇拜地点)的处所,例如教堂、寺、观、道院、庵、清真寺、犹太会堂、庙;或惯常用作崇拜地点的处所举行。该活动中须设有措施,将该活动的参与者人数,限制在不多于该处所作为崇拜地点通常可容纳的人数的50%。

另外,婚礼上的群组聚集人数上限亦由20人增加至50人,但前提是婚礼并无供应食物或饮品。涵盖按照任何条例或规管该公司的运作或事务的其他规管性质文书举行的上市公司的股东会议。会议上不可供应食物或饮品,而每个房间或区隔范围容纳不多于50人。

根据《预防及控制疾病(规定及指示)(业务及处所)规例》(第599F章),就餐饮处所,在任何餐饮处所内可同坐一桌的人数为八人,早前公布的其他规定将继续生效,包括桌子之间最少有1.5米距离和除饮食时外须佩戴口罩等。(资料图片/欧嘉乐摄)

餐饮业务及表列处所

根据《预防及控制疾病(规定及指示)(业务及处所)规例》(第599F章),就餐饮处所,在任何餐饮处所内可同坐一桌的人数为八人,早前公布的其他规定将继续生效,包括桌子之间最少有1.5米距离和除饮食时外须佩戴口罩等。

至于酒吧及酒馆,符合下列条件的餐饮处所才容许恢复营运,包括在任何时间,顾客人数就处所及(或其范围)而言,均不得超过该处所及该处所范围的通常座位数目的50%;不论营业时间如何,在其内均不得有多于4人同坐一桌;及在其内不得进行现场表演及跳舞。
 

目前由内地、澳门或台湾抵港人士(包括香港居民、内地居民及其他地区旅客),除获豁免人士外,必须在指定地点接受强制检疫。(资料图片/余俊亮摄)

检疫措施

目前由内地、澳门或台湾抵港人士(包括香港居民、内地居民及其他地区旅客),除获豁免人士外,必须在指定地点接受强制检疫。

由香港国际机场入境的人士,如乘搭清晨及上午抵港航班,他们将获安排在位于亚洲国际博览馆的卫生署临时样本采集中心收集深喉唾液样本后,留在该中心等候结果。有关乘客将于同日获得检测结果。在下午或晚上抵港的乘客,由于他们的检测将不会在同日完成,卫生署会安排他们乘坐专车到位于九龙城富豪东方酒店的卫生署等候检测结果中心等候检测结果。

在《外国地区到港人士强制检疫规例》下,多项人可获豁免强制检疫,包括: 
须往返本港与外国地区履行其职责的机组人员;
货船船员;
须履行与政府相关运作的政府官员;
为履行规管工作的国际义务及/或参与国际合作的香港金融管理局、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及保险业监管局属执行董事(或同等职级)或以上级别的公职人员;
为确保各项政府工程所采用的服务或建造组件的质量、完整性及符合法定要求,而必须在外国地区工作的建造业人员,而有关工作并不能以其他方式取代;
为应对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进行研究及/或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提供意见的学术专家或国际组织相关人员;
为家居检疫供应手环及其他相关材料的公共机构及其伙伴机构的职员及相关人员;及
为香港供应个人防护装备、其原料或生产设备的公共机构及其伙伴、机构、公司或组织相关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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