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四31|支联会六四集会首被禁 警方反对:疫情下集会增感染风险
今年是六四事件31周年,支联会向警方申请6月4日于维园举行烛光晚会,警方今天(1日)向支联会发出反对通知书。警方在信中解释,2019冠状病毒病为一种具高度传染性可致命的疾病,病毒对本地社会构成严重的健康风险,是属于高度迫切的情况,警方称有理由相信举行有关活动不单会增加活动参与者及其他市民感染病毒的风险,亦会对所有市民大众的生命与健康构成重大威胁,故反对集会举行。
支联会秘书蔡耀昌表示,下午收到警方电话,禁止六四集会举行。被问到会否向公众集会及游行上诉委员会上诉,蔡耀昌表示未有决定,又指现时重点是加强遍地开花的宣传工作。
支联会主席李卓人将于下午4时半见记者,交代最新情况。
警方在反对通知书中指出,根据香港法例599G章《预防及控制疾病(禁止军组聚集)规例》及政府于2020年5月19日在宪报刊登的《 2020年45号号外公告》, 任何人于5月22日至6月4日的14日期间内,除非获得豁免或准许皆不得在任何公众地方进行多于8人的群组聚集。
警方续指,若有违例每名参与该聚集的人,组织该聚集的人,拥有、控制或营运进行该聚集的地方及明知而容许该聚集进行的人均属犯罪,一经定罪,可处第4级罚款及监禁6个月,又指由于有关公众集会不属于规例附表1所指明的豁免群组聚集,亦非根据规例第5(1)条获准许的群组聚集,举行或参与该公众集会是违法行为,会破坏公共秩序。
警方解释,2019冠状病毒病为一种具高度传染性可致命的疾病,潜伏期长及有无病征的带菌者,因应2019冠状病毒在港的最新情况,本港的应受级别仍为“紧急”的最高级别,代表病毒对本地社会构成严重的健康风险,是属于高度迫切的情况,会导致严重及广泛的人类感染及有持续社区爆发的迫切风险,鉴于病毒的性质,香港及全球的疫情情况,专家建议市民应尽量减少社交接触及保持适当的社交距离,以尽量减低感染和传播2019冠状病毒病的风险。
警方称有理由相信举行有关活动不单会增加活动参与者及其他市民感染病毒的风险,亦会对所有市民大众的生命与健康构成重大威会,危害公共安全及影响他人的权利 ,又指公众集会属人多聚集的警方合理地相信纵然对上述集会施加相关的条件,亦无助于维护公共秩序,公共安全及保护他人的权利和自由。
支联会主席李卓人昨天(31日)呼吁市民,六四当晚自行参与“遍地开花”式集会,在各区自行燃点烛光悼念。
李卓人表示,六四当晚支联会将继续在维园举办烛光晚会,届时维园内将按防疫要求,安排每8人一组,每组之间保持1.5米距离。他强调,一旦警方决定禁止,希望市民坚持,参与“遍地开花”式集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