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知多少│何谓两会?总理工作报告与香港有何关系?
全国两会本周开幕,全国政协会议于21日率先开锣,全国人大会议则于22日揭幕,分别于27日及28日结束,较往常会期缩短一周。相信不少人对两会仍有不少疑问,《香港01》就此整理了有关人大及政协的基本常识。究竟远在北京的两会,与香港发展又有何关系?
▼什么是两会?▼
两会指的分别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会议,即经常会听到的“全国人大”及“全国政协”,由于两个会议通常在每年3月初同期召开,故合称为“全国两会”。
不过由于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今年的“两会”罕见延期,由原先3月初推迟逾2个月才举行,是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首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全国人大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由3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港澳两个特别行政区,及解放军选出的35个代表团组成,每5年换届。港区全国人大代表共36名,由港区全国政协、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等组成的选举会议选出。
全国人大的主要职权包括:选举或决定任命和罢免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组成人员,国家正副主席,国务院领导成员等;决定国家重大事项,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修改宪法、制定法律等等。于全国人大会议上,人大代表会审议国家的法案及政府施政,惟实际上重大国事国策均先由中共政治局内定。
全国人大代表可以30人或以上联名,或以代表团名义向大会提交涉及要求立法或修法内容的议案,议案一经通过便具有法律效力。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会议
全国政协是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重要机构,由各党派、团体和各族人士组成,政协委员亦大多是退居二线的官员、社会名流、专家或学者,前特首董建华及梁振英便是在离任后被任命为全国政协副主席。港区全国政协委员共124人,由全国政协直接委任,以“特邀香港人士”名义组团,可享有获发中港车牌、出入境特别通道及机场贵宾室通道等特别待遇。中央领导人亦通常会在两会期间,接见港区政协。
全国政协的职责为对国家或地区的政经、社会、文化等重要问题进行协商,对国家政策及政府领导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反映社情民意等。政协与人大的分别是,政协虽可列席人大会议,但只能提出意见及建议,不能作表决及决议;所提交的提案只属建议,体现民主监督的形式,不具法律约束力。
▼两会焦点:总理政府工作报告▼
每年人大会议都会审议由国务院所提交的《政府工作报告》,由国务院总理于会上宣读,报告总结过去一年的工作成果,并且规划未来一年的发展方向。报告由各级政府的办公机构拟稿,交由政府领导审阅,中共政治局亦会在两会前召开会议讨论报告内容。
报告结构分为三部分,一是一年来的工作回顾,如经济、社会事业、劳动等指标的完成情况;二是当年工作任务,有关来年的工作计划和目标;三是政府自身建设,包括当年政府内部的政府职能、民主化建设、依法行政、政风建设等方面将要施行的工作举措。
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在听取报告后,将会按照地区或行业分为几个小组,进行分组讨论和审议,提出意见和建议。 在稍后的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上,主席团会对报告进行审议,并形成审议意见反馈给政府。工作报告表决时须全体委员到场进行,去年的报告以2力945票赞成、0票反对、3票弃权通过。
报告每年均会包括港澳部分,虽然着墨甚少,但字里行间的细微变化往往紧扣当前香港政局,并对未来一年施局方针起启示作用。
2019年工作报告中,李克强呼吁港澳“抓住共建‘一带一路’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重大机遇”,并删去“推进民主”字眼,意味林郑政府在余下任期很大机会不会推动政改。惟2019年下半年香港风云色变,随著反修例风波白热化,预料中央对港方针愈趋强硬,今年的工作报告料亦能看到当中端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