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会风波︳陈健波:主持内会选举是烫手山芋 吁泛民勿“武斗”

撰文: 刘锦华
出版:更新:

立法会内会风波仍未解决,立法会主席梁君彦咨询御用大律师彭力克勋爵及大律师陈浩淇的联合意见后,决定引用《议事规则》第92条,指明财务委员会主席陈健波于下星期一的内会会议,主持选举内会主席选举。
陈健波今日(15日)会见传媒时形容,内会主持一职是“烫手山芋、绝对唔容易”,但为了议会正常运作,认为自己是责无旁贷担任主持一职。他希望议员明白梁君彦的做法是参考了外国宪法专家意见,如果议员不同意其处理方法,建议用法律方法、司法程序等文明手段解决,而非用“霸住会议室、肢体冲突”等犯法、暴力方式处理,称此举只会令保安员受伤。

陈健波表示,建议不满梁君彦决定者用法律方法、司法程序等文明手段解决,而非用“霸住会议室、肢体冲突”等犯法、暴力方式处理。(梁鹏威摄)

陈健波表示,当日会直接进入投票程序,不会处理规程问题及处理动议。他指立法会一年开会约九个月,“有乜理由七个月选唔到主席呢”,认为立法会无法立法是荒谬,故此接受梁君彦的指定。

他又引用终审法院对《议事规则》第92条的解释,指立法会主席有宪制责任公平、有秩序地处理会议,而如果无限制地提出规程问题是滥用。而现时内会七个月无法选出主席的情况是不常见,引用第92条是“无办法之下的解决办法”。

陈健波又指,议员可以透过司法程序,或找梁君彦解释为何梁没有权指明他作主席,或解释英国专家意见是错的,相信梁会承担法律后果。但他呼吁民主派议员“文斗不要武斗”,当日不应该用肢体冲突及于议会示范暴力,而是在会前与梁君彦讨论,当进入会议室就开始投票程序。

陈健波亦认为,《议事规则》多年未有更改,处理不到近年出现的新情况,但问题出现后无法视而不见,指有人钻空子就需要修补漏洞。他又提到,香港一年内经历天灾人祸,经济大受打击,批评支持“揽炒”者“对唔住香港人”,又认为五大诉求应浓缩至一两个,毋须“缺一不可”,需要妥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