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游行上诉被驳回 职工盟“变阵”全港遍地开花摆逾50街站

撰文: 郑榕笛 朱洁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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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以限聚令为由,对职工盟五一游行申请批出反对通知书,职工盟提出上诉,委员会今日驳回上诉。
上诉委员会认为上诉人要求的集会及游行将会对公众人士,包括参与集会的人士和公众秩序及公众安全构成严重威胁,特别是保护他人的权利和自由受到影响。上诉委员会强调,鉴于目前疫情情况,以及禁止群众聚集的要求,决定维持警方决定,驳回上诉。

职工盟主席吴敏儿对决定感愤怒,批评警方把限聚令当作“万能key”施加在所有的游行集会活动上,打压市民游行集会权利以达到其政治目的,无论申请方如何承诺降低感染风险亦会被否决。她相信警方接下来会打压其他申请的游行集会。

5时零1分喊口号表达诉求

吴敏儿表示,职工盟将会在劳动节当日(5月1日)“变阵”,联同工会及多名民主派区议员于下午3时至6时,在港九新界各区遍地开花式地举行逾50个街站;并计划所有人士在当日5时零1分一起高叫口号,或在街上举起“5+1”手势,或透过手机讯息表达诉求。至于会否提出司法覆核,吴敏儿就指要再问律师意见。

被问到会否担心参与者因违反限聚令而被控,吴称会提醒工会保持聚集人士四个人一组,又表示相信香港人充满智慧。

警提醒:参与者抱共同目的均属违法

上诉结果出炉后,港岛总区行动部警司张志伟对决定表示欢迎,认为有关活动属人多聚集的高风险活动,会增加参与者和其他市民感染新型冠状病毒风险,令市民大众的生命健康受严重威胁,故警方禁止是次活动。

警方提醒,如果市民想参与该项已被禁止的活动,在无合理权限及合理解释的情况下,可能已干犯参与未经批准集结,根据第245章《公安条例》第17A条,最高刑罚可被判五年监禁。强调任何出席公众活动的人士如抱有共同聚集目的,而公众活动人数多于4人,所有参与者均属违法,而群众聚集无论是否分隔1.5米,都违反《规例》(第599G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