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引《公安条例》拒六四晚会? 李卓人忧以疫为名禁集会
撰文: 林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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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炎疫情影响下,政府以“限聚令”规限多于4人聚集,支联会每年6月4日举行的维园烛光晚会能否举行,备受政界关注。有报道指,即使届时“限聚令”取消,警方也可因应疫情,运用《公安条例》以公共安全为由拒绝集会申请,支联会前晚(22日)商讨后备方案。
支联会主席李卓人回应《香港01》查询时指,支联会有商讨后备方案,但现阶段不能透露,他们坚持风雨不改举行六四烛光晚会。他又指,警方试图将“卫生安全”纳入《公安条例》限制的说法相当奇怪,担心警方“立心不良”,以疫情为名禁止六四集会。
忧“卫生安全”纳入《公安条例》无限放大
今年是六四31周年,支联会每年均在维园举行烛光集会,但疫情持续下,举办集会能否获批不反对通知书,有消息指即使“限聚令”于5月取消,因涉及公共安全问题。另有指挥官指出,警方会咨询律政司意见,《公安条例》下的“公共安全”是否包括“卫生安全”考虑,作为日后执法的参考。
李卓人表示,支联会确实有商讨后备方案,已有一些初步的想法,但现阶段不能透露详情:“因为我哋都唔希望会启动Plan B,会坚持进行Plan A。”他指,现时限聚令会延长至5月7日,相信至起码要到5月中才有定案。
不过,李卓人提到,警方要咨询律政司意见,“卫生安全”往后能否纳入《公安条例》限制的说法感到惊讶。他指这种说法过去未曾听闻,如果连卫生考虑都列入《公安条例》中,即是将“公共安全”的范围无限扩大。
李卓人担心警方“立心不良”,借助疫情禁止集会,又认为如果基于卫生考虑,要求参加者隔得远一点可以商量,但现时疫情走势渐趋平稳,除非届时再有大爆发,不然警方没有足够理由禁止集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