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林卓廷伙721伤者见记者 入禀告邓炳强提索偿
今日是721元朗恐袭半周年,民主党立法会议员林卓廷、尹兆坚联同721伤者今(21日)召开记者会。
事件中的伤者今日(21日)人禀控告警务处处长邓炳强,指控警方在事件中没有履行职责保护市民,就事件导致多名无辜市民受伤,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民主党立法会议员林卓廷表示,721是香港历史的分水岭,事件后香港人不再相信警队,而事件中共有8名伤者会参与是次民事诉讼,希望透过是次入禀,可以还原事件真相,以及追查警方在事件中的部署和责任,期望法庭可以彰显公义,还伤者一个公道。
林卓廷表示,在721当晚,警方一早收到情报,居然蓄意纵容黑帮无差别袭击市民,“无预防,无阻止,无拘捕”,违背了《警队条例》第十条“警队的责任”
(a)维持治安
(b)防止刑事罪及犯法行为的发生和侦查刑事罪及犯法行为
(c)防止损害生命及损毁财产
(d)拘捕一切可合法拘捕又有足够理由予以拘捕的人以及“普通法”警察履行保护市民的责任
林卓廷批评,警方事后“放晒啲持械凶徒”,时任元朗助理指挥官游乃强警司公然撒谎指“唔见有任何人持攻击性武器”,警察公共关系科高级警司江永祥说:“721系一班人带示威者人元朗牵引事件”,警队更调派游乃强主管调查721案的“新界北重案组”,属“疑犯查疑犯”,存在严重角色冲突。
林卓廷认为,案件至今只有7人被控,令人强烈质疑警方只拘捕少部分人当交差,放生主谋。
林卓廷向邓炳强提出多条问题,质疑警方事前已收到多方情报,为何事前没有作出妥善部署,克尽保护市民的职责?在两名警员到场后,为何会选择逃走,而不是去制止白衣人暴行?首批增援警察到场,备受遇袭市民批评后,就离开案发现场,为何当时没有封锁现场,间接导致白衣暴徒在午夜再次施袭?警方包围南边围村后,为何与多名持械的人士友好寒喧,及后指挥官游乃强更表示没有看到攻击性武器?当天发生如此大规模的袭击事件,警方为何没有在现场作出即时拘捕行动?警方现时只落案控告7名施袭者,是否故意“放生”众多怀疑有黑社会背景的白衣人,以及袭击事件的主脑?
民主党立法会议员尹兆坚指,当天傍晚已有大量白衣人在元朗鸡地一带集结,警方在接报后,没有质疑他们非法集结,更没有派员到场了解,明显没有履行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