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家臻称囚犯限收30张圣诞卡 惩教署:没有限收 仅限保留数量

撰文: 潘希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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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向关注在囚人士权益的立法会议员邵家臻,今日在Facebook发帖,称荔枝角收押所监狱自订新规矩,规定囚友只能收30张圣诞咭。他其后向记者透露,有囚友反映当局要求他们最多保留30张圣诞卡,其余的需交给惩教署。惩教署回复《香港01》时指,根据现行机制,署方并没有限制在囚人士收取圣诞卡及贺卡的数量,但对在囚人士保留贺卡数量则设30张为上限。

早前不少组织均发起“和你写”活动,将圣诞卡寄予在囚被捕示威者。

反修例风波触发大规模示威,累计超过6,000人被拘捕,不少运动支持者趁圣诞佳节,向他们寄圣诞卡。不过,立法会议员邵家臻今日就在社交媒体Facebook发帖,指荔枝角收押所监狱自订新规矩,规定囚友只能收30张圣诞卡。不过他补充,“希望这只是据闻,不是真的”。

邵家臻其后向记者透露,有关新规定的消息来源来自囚友,囚友向他透露,当局要求他们在7日时间内,只能从100张圣诞卡中保留其中最多30张,其余则要交还惩教署。他指过去并没有相关规定。

翻看监狱条例234章25条就有关信件的规定,在一般情况下,囚犯可收受任何人的来信,数量不限,但在某些情况下或会有限制,譬如当监督衡量,信件会对监狱保安构成危险,“如监督合理地相信某信件会对任何个人的人身安全或对监狱的保安、秩序及纪律造成威胁,则囚犯不获准许发出该信件予任何人或收受任何人的该来信”。另外囚犯之间互相传信,都会受到限制。

曾沦为阶下囚的邵家臻,经常为囚犯权益发声。(罗君豪摄)

惩教署:最多保留30张 其余交亲友保管

惩教署回复指根据现行机制,署方并没有限制在囚人士收取圣诞卡及贺卡的数量。但基于储存及保安理由,每名在囚人士在收取后,可选择保留最多30张卡,其余数量交回其亲友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