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8游行】大律师公会:严厉谴责对法院纵火 人权日发生最讽刺
撰文: 陈嘉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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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阵昨日发起国际人权日游行,至晚上终审法院及高等法院分别遭纵火,香港大律师公会今(9日)发声明予以最严厉谴责。
公会指,司法机构是掌管公义及维护法治的主要守护者,以及保障市民基本权利和自由的机构,在纪念国际人权日发生此等行为“最为讽刺”。
和平表达意见最强而有力
公会批评,参与有关破坏行为的人士,并非真诚的示威者而是罪犯,必须将其绳之于法,“他们的行为没有任何合理或可辩护的基础,亦并非行使在法治之下的文明社会的任何权利。”
公会指,昨天数以十万计的游行人士的表现,正好体现以和平的方式表达意见及诉求最为强而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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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昨日发声明指政府绝不姑息任何违法暴力行为,批评在终院和高院外的纵火,除扰乱社会安宁外,更对香港作为法治之都的良好声誉造成损害。律师会会长彭韵僖亦发声明,表明绝不接受为发泄不满而向法院投掷汽油弹,强调应立即停止目无法纪的行为。
民阵召集人岑子杰今早(9日)在电台节目指,法治是香港人的捍卫及守护对象,参与游行的示威者没有理由参与相关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