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景湖居被捕者家人疑被迫感谢区议员 李月民否认
撰文: 李伟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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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前警方于天水围天泽邨一带堵路进行清场行动时,曾进入私人屋苑嘉湖山庄景湖居,拘捕最少12人,包括一名住个在该屋苑的年轻女生,管理公司让警方进入屋苑执法的做法惹起居民极度不满。景湖居多幢座头今日(16日)张贴一封由被捕者家人名义发出的感谢信,内容是感谢物业经理及当区区议员李月民当日的协助,惟在其中一封信上,却写上“我是本人,是被迫签的,说签就向警方不起诉我”的字眼,有居民质疑该封信件是李月民强迫当事人签署。李月民接受《香港01》查询时否认指控,称该位住户除了发信感谢管理公司外,亦有发信感谢他本人,并向记者展示信件,但他认为管理处在此时张贴感谢函的做法并不合适,而且惹人误会,将会著管理处不要再张贴。同时,当事人今日也发出一份澄清启事,表示感谢信是真的,亦不会再发表回应。
该封感谢函由景湖居的业户发出,指其女儿是在11月10日的事件中,唯一居住在景湖居的被捕居民,被捕原因是其女儿一时冲动与其他业户有冲突,与其他被捕人士无关系。该名住户感谢景湖居物业经理立即联联络区议员李月民帮忙,在李的协助下成功联系律师跟进,感谢两位人士提供的协助。
据了解,该封信件今日张贴在景湖居各座的座头,惟在网上流传的一封信中,写上 “我是本人,是被迫签的,说签就向警方不起诉我”的字眼,著附有签名。李月民接受查询时否认事件,称“绝对无咁嘅事”,批评是“政治抹黑”,又指该名住户除了发信给管理公司外,亦有亲自写信及致电感谢他的协助,只是他没有把信件刊出。
李月民认为,在座头张贴的感谢信提及他的名字不构成助选,但认为做法未必合适,“唔贴好过贴”,他及后会向管理处反映。
嘉湖北选区其余两名候选人为陶皜讯及伍健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