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蒙面法】郑若骅:立法不能只看成效 已平衡言论集会自由

撰文: 刘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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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应反修例风波持续,港府本月初引用紧急法,订立并实施《禁止蒙面规例》,规例规限公众集会游行人士不可戴口罩,但表明健康及宗教原因可获豁免。然而禁蒙面法生效后,警民冲突依然未有平息,不少示威者仍然在冲突现场中蒙面,法例亦惹来泛民主派的司法挑战。
律政司司长郑若骅今日(19日)出席电视节目时被问到如何评价禁蒙面法的成效,她称“订立(法例)时不可以单单睇佢嘅成效去到边度”,而且不同人对立法的成效会有不同的看法,并认为订立法例最重要的考虑应是其目的是否合理合法。

禁蒙面法本月初生效后,有市民先后发起游行及人链等活动,以示反对“禁蒙面法”。(梁鹏威摄)

被问到政府会否再引用《紧急法》,以订立禁网、延长拘留时间等措施,郑若骅称所有可用法律都有研究,但特首及行政会议会在法例合乎公众利益下才会推行。郑若骅认为,禁蒙面法的目的是止暴制乱,协助警方执法及调查,而市民的言论及集会自由并非绝对,但立法时已平衡了言论及集会自由等人权保障,亦符合相称性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