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岛:政府研借调纪律部队 任临时“特别任务警察”
撰文: 郑宝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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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修例风波持续4个月,各区冲突未有平息。《星岛日报》引述消息指,政府正研究借调各纪律部队的部份人手,担任临时“特别任务警察”(Special Constable)。
执行警务处处长指令 主要为非前线工作
报道指,该措施是由特首授权警务处处长,直接委任消防处、入境处、海关、惩教署等部队的自愿人员,以“特别任务警察”身份,执行由警务处处长发出的工作指令,如押解等非前线工作。
消息称,警察整体有3万人手,但实际可以上前线的人员不足1万,还要轮更工作,人手紧张。而且近期工作压力愈来愈大,加上招募及训练需时,根本无法应付目前紧急状态。
研引用《公安条例》第40条 特首指明任期
政府研究方向包括引用《紧急法》或《公安条例》第40条,即“行政长官可随时藉命令授权警务处处长,以书面方式委任任何愿意担任特务警察的人为特务警察,任期由行政长官在该命令中指明。”
获委任之人员,在委任期间的职责、权力、保障及豁免权均与警察相同。消息指,由于纪律部队已受训,亦有执法经验,加上部份如惩教署防暴队、海关人员可以佩枪,相信有能力协助特定工作例如押解疑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