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蒙面法】郑若骅网志:规例充分考虑人权保障 不损害言论自由
撰文: 罗家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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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在本月4日引用《紧急法》订立的《禁止蒙面规例》,引起社会争议,更出现多场示威冲突。郑若骅今(13日) 发表题为“禁止蒙面规例充份考虑人权保障”的网志,强调订立《禁蒙面法》目的为减少暴力行为,协助警方调查和执法,令社会恢复治安和安宁。郑若骅又指,政府订立规例时已充份顾及《基本法》和《香港人权法案条例》内的人权保障,她指当中的言论自由、和平集会和私生活的权利并非绝对,可施加限制,惟有关限制需符合相称性的原则。
郑若骅在网志表示,政府禁止市民游行集会时蒙面,有助警方调查和执法,阻止暴力人士在掩饰身分下犯罪并逍遥法外。她强调《禁蒙面法》禁止身处非法集结、未经批准集结、或获发不反对通知书的公众集会或公众游行的人士使用蒙面物品阻止识别身分,同时警务人员可在公众地方要求市民脱口罩或蒙面物品以核实身分。
《禁蒙面法》不会损害言论自由 市民可不蒙面参与合法公众活动
郑若骅又指,《禁蒙面法》不会损害市民的言论自由及和平集会自由,认为市民可以不蒙面下参加合法的公众活动。她又提及,市民被警务人员要求脱下口罩或蒙面物品核实身份后可随即戴回,“所以新措施对市民权利的干扰是极为有限,而且与保障公共安全和公共秩序的合法目的相称。”郑若骁亦称,市民在一般情况下仍能戴口罩,日常生活不会受大影响。
对于有外界批评政府绕过立法会立法,郑若骅指此说法不正确,她称《禁蒙面法》根据紧急法所制定,其后会按规定提交立法会省览,包括通过决议提出修订。她在文末强调,政府希望《禁蒙面法》能帮助阻止暴力蔓延,令香港尽快回复正常,亦希望市民理解并支持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