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蒙面法】陈淑庄忧政府引紧急法订更多条例 布颖琪:激化民情
撰文: 罗家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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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遏止暴力示威浪潮,政府日前引用《紧急法》实施《禁蒙面法》,引发新一轮示威冲突。民主派会议召集人、公民党立法会议员陈淑庄出席港台节目《千禧年代》时表示,留意到政府宣布立《禁蒙面法》后引起社会躁动,原本上街不带口罩的市民都带口罩上街表达不满。她认为近日无论政治及市面都出现急剧变化,忧政府日后会继续引用《紧急法》订立更多的条文。
大律师公会副名誉秘书布颖琪出席同一节目时指,自政府上周五宣布立《禁蒙面法》后,中环即有有大批市民聚集反对,认为政府做法激化民情。她又指,《紧急法》在1922年订立属旧有条文,质疑是否符合联合国在1966年通过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合宪性存疑。
陈淑庄指,现时社会关注《紧急法》的立法基础,强调若基础不合宪而引用《紧急法》订立《蒙面法》、延长拘禁时间等都是站不住脚。她又指,《基本法》订明只有立法会可以订立法例,惟产生这条文的过程中不涉立法会,批评政府做法越权。
对于有意见称其他国家亦有订立《蒙面法》,陈淑庄指加拿大的《禁蒙面法》获国会审议,而且合法集会不受影响,“是否可以直接与其他国家比较?”布颖琪亦认为,其他国家的立法基于民主制度、三权分立,其议会具代表性,香港难与其他地方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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