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蒙面法】建制倡参考加拿大模式立法 与禁警蒙面不能相提并论

撰文: 郑宝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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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修订《逃犯条例》风波未止息,建制派议员、人大代表及退休纪律部队等人士建议政府透过颁布紧急法实施《禁蒙面法》,以起阻吓作用,止暴制乱。
民建联立法会议员葛珮帆建议,初步参考加拿大的立法模式,倾向宽松处理。警察员佐级协会前主席陈祖光就指,立法有助警方辨认违法者身份。至于警员在执法时应否不蒙面,两人就强调,针对𫟟违法者的的法律不能与警察执法相提并论。 

民建联立法会议员葛珮帆与多名人大代表陈晓风、陈曼琪等,以及退休纪律部队人士今午宣布成立“禁蒙面法推动组”,并由人大常委谭耀宗、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谭惠珠及行会成员叶刘淑仪担任顾问。 

葛珮帆表示,反修例风波持续,暴力示威持续,有不少心理报告指出,示威者在蒙面后,会倾向做出更加激烈的行为,认为应该成立《禁蒙面法》止暴制乱。

民建联立法会议员葛珮帆建议,初步建议参考加拿大的模式,针对非法集会和暴乱情况,禁止参与的人士蒙面。(余俊亮摄)

针对非法集会参与者 违法可判监10年

她说,初步建议参考加拿大的模式,针对非法集会和暴乱情况,禁止参与的人士蒙面,违例者最高可判监10年,但若因工作、医疗或驾驶需要,就可以豁免,又认为立法并不会影响市民游行集会自由。

被问到若有市民戴口罩途经非法集会现场会否误堕法网,委员之一的人大代表陈晓风表示,以加拿大的情况,市民戴面罩并不算犯法,但戴面罩参与暴乱示威,刑罚便会加重。

委员会之一、警察员佐级协会前主席陈祖光表示,立法有助警方辨认违法者身份,可达到预防、执法及举证的效用,亦可加强阻吓力,相信现职和退休警员都会支持。

被问到禁蒙面法是否同时规管警员,陈祖光就说,警员如果执行特别行动,或有行动需要才会蒙面,指一般警员执行职务都不会蒙面。他又说,法律应该保护执法者,因为警员是背负整个家庭被报复的风险执行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