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Q覆核】就周庭选举呈请提上诉 区诺轩:不应政府失误选民承担

撰文: 陈欣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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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众志成员周庭去年报名参与立法会港岛区补选,但被选举主任裁定提名无效。高等法院早前颁下判词,裁定周庭胜诉,但同区当选的区诺轩同时被裁定当选不妥当。
区诺轩则于今早(20日)提出上诉,他指,即使选举呈请得直,不一定代表要再议席重选,因为有13万人投票,如因判决而需重选,是将选举主任的行政失误,凌驾于民意。 他强调,上诉不是草率决定,经过团队审慎研判,他认为,必须尽力捍卫港人选举权利。

区诺轩指,即使选举呈请得直,不一定代表要再议席重选,因为有13万人投票,如因判决而需重选,是将选举主任的行政失误,凌驾于民意。(陈欣彤摄)

区诺轩表示,经过审慎考虑才决定入禀上诉,他指此案是源于政府的行政失当,故希望终院能澄清选举呈请是否必然会令原本当选的议员失去议席,以及当中的准则。他举例指,有名租户名叫罗冠聪,而业主杀了这名租客,却把单位租予别人,是租约却因业主行政失误而无效,强调政府须为此负上责任。

区认为,选举主任显然犯错,但如后果是当选人及全港岛区选民承担,并不公允;法庭需处理时,需考虑选民真正议意愿。他又批评选举主任和律政司一直回避责任,2016年以来一直透过确认书政治筛选。

至于怎样的情况下进行补选,区认为需由终院作出决定,否则接下来将举行区议会选举,一旦再发生DQ事件,只会有更多议席出缺问题。

周庭DQ案颁令中指出,选举主任有权利审视过往资料 以决定周庭是否“真诚”,被问到为何是次并未就此论点作出上诉,区诺轩解释这涉及技术上的困难,在现时仍未知道律政司会否上诉的情况下,未能评论有没有空间去提出,因此在现有法律框架下,只能做这份申请。

律政司会否就DQ覆核结果上诉,他指不知道,但他是否上诉存在颇大分别,因若不上诉将会是他与周庭间的拉锯,而当律政司上诉,律政司会就覆核结果提出新的观点。

对于上诉,他指很难评估胜算,因上诉极具变化。对于上诉排期时间,他引述何俊仁梁振英特首选举呈请案,上诉排期个多月已经待审,虽特首选举例与立法会议员选举例不同,但认为排期时间应不会太长。在上诉完结前,根据《立法会条例》,提出上诉的立法会议员在法列上依然拥有议员身份,不过现时办事处面临随时失去议席的状态较不稳定。他又表示,不管律政司会否提出上诉,他都会继续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