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区议员投诉对话会规矩多 出发前搜袋惹反弹遭撤回
行政长官林郑月娥上周五(13日)临时邀请区议员数日后出席对话会,并要在三日内回复,希望以对话方式解决修订《逃犯条例》引发的社会问题。不过,由于时间之急,加上“对话”时间短,多个民主派政党甚或建制派区议员已拒绝应约。
对话会今日(18日)举行在即,有报名出席的区议员透露,政府为对话会设下多个条件,包括“鸭仔团”式出入政总、不可递信或录影等,他更获告知乘车出发前要先搜袋,将“多余的东西”暂存在民政事务处内,该区议员不满此安排,事后致函特首办投诉,终得到回复撤回搜袋的安排。
李月民是几个已报名出席的元朗区议员之一,他周一获元朗民政事务处署理民政事务专员的通知,指出席的区议员要4时半(现改至5时)先到元朗民政处集合,届时将会检查随身袋,“多余的东西”会暂存在民政事务处内,李月民问何谓多余的东西,对方没有仔细举例。
署理民政事务专员亦告知他上车后不可早走或晚走,对话会完结后需原车回到元朗。
对话会亦设下其他限制,李月民原打算没有机会发言的话,便向林郑或官员递信,但获告知席间不可以这样做,亦不可录影。
今次对话会历时两小时,未必个个能发言。李月民获知会对话会前,每名区议员将获发一张牌用作抽签之用,被抽中的才可在席间发言,至于多少人可得发言机会,发言时间又多长等则未有交代。
面对种种限制,李月民昨早致函特首办反映,指若政府拒绝在“对话会”接信,即完全违反“互相尊重”的对话平台原则,又批评搜袋的做法是将区议员“当贼办”。
李月民之后收到民政处的回复,指特首办已收到他的意见,决定取消搜袋的程序,至于递信和录影限制,民政处亦态度放软,指他可尝试递信,但不担保成事,而录影虽然仍然禁止,但没他人看到的情况下则不理。
沙区区议员赵柱帮亦会出席对话会,他同样收到沙田民政事务处通知,出席对话会须乘民政处安排的车辆到政总,因其他车辆不能进入政总,沙田区议员则要在5时半在沙田民政处集合。至于其他限制,赵柱帮指民政处没有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