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撤回实为紧急法铺路? 林郑否认 称只为解困局
撰文: 吴倬安 罗家晴 李伟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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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首林郑月娥昨天(4日)透过视像讲话,宣布正式撤回《逃犯条例》修订草案,不过做法被质疑“以退为进”,为将来再有暴力事件时实施《紧急法》铺路。林郑月娥今天(5日)早上被两度问及有关问题,她重申撤回修例及四项行动只有一个目的,就是希望走出困局,令香港社会回复秩序,“其他揣测话点解(政府)喺呢个时间做某一个行动(撤回),都系唔正确”。
不少声音认为,林郑至今才正式透过议会程序撤回条例草案是另有目的,认为并非回应市民诉求,而是“以退为进”,若将来再有暴力事件发生,正式撤回修例可为政府提供足够基础推行和实施《紧急法》,形容做法是为《紧急法》铺路。
对于有人作出这种揣测,林郑重申撤回修例及四项行动只有一个目的,就是希望走出困局,令香港社会回复秩序,“返番去我哋好熟悉嘅香港”。林郑强调香港需要停止暴力、严正执法和回复平静,若每天都有暴力出现,会广泛影响香港城市运作。
另林郑多次被记者问到,撤回修例和四项行动是香港政府的决定,抑或是北京的指示。林郑月娥指出,在是否撤回修例草案上,她从没有改变过想法,她解释在6月15日已宣布暂缓修例工作,并强调立法工作已停止,又指自己在七月初亦曾指出“the bill is dead(寿终正寝)” ,立法工作不会再进行。
至于为何正式宣布撤回,她指在过去2个星期与各界不同人士会面时,与会者向她表示,指若政府希望与市民对话,政府亦要为对话提供基础,完全撤回修例草案是其中一个对话基础。她强调是次撤回的决定是由香港政府作出,修例也是由香港政府提出,又指中央明白她一直作出决定,对她尊重和支持。 林郑续说,今天政府提出打破困局和与市民对话,中央也是理解、尊重、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