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608起底个案交警方 黄继儿:不随意披露示威者资料

撰文: 彭毅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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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逃犯条例》风波引发社会撕裂,网络上涌现林林总总的起底组,透过披露个人资料打击异见阵营。
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今日(28日)公布,已转交608宗起底个案给警方跟进,警方亦已展开拘捕。
被接获的投诉难免涉及示威者,个人资料私隐专员黄继儿指,公署不会因为取资料一方是警方便会交出,一定要有实体证据和消息,足以证明若不交出资料会引起社会不公义,公署方会配合,但若涉及刑事责任,同时又有法庭手令,公署必须遵循。

私隐专员公署自6月14日至今日上午,共接获及主动发现768宗疑似政府官员、社会知名人士、警务人员、市民及其家人和示威者的个人资料的“起底”个案,比6月14日的50宗有约14倍升幅,当中涉及姓名、地址、电话、相片等个人资料,所涉平台共8个,包括连登、高登、Telegram、Facebook 、Twitter、Tumblr、Instagram和Doxin。黄继儿席间举出3个受欺凌的例子,包括最近被起底的一对警察和“警嫂”。

768宗个案中,684宗属于收到的投诉,涉及警员的占最多,有72%,而608宗“起底”个案已转交警方跟进。黄继儿指,由于有关个案涉及大规模肆意攻击和恐吓等行为,因此需引用刑罚较重的《私隐条例》第64条处理,即最高可判处罚款100万元和监禁5年。他又指已转交的个案,受影响者不只警员,示威者等非警员都包括在内,强调没有偏私。

公署目前已要求涉事平台移除872条连结,其中474条已被移除。黄继儿解释,公署要求平台移除连结的根据,是若涉及煽动性和恐吓性行为会属刑事罪行,公署可劝任何有责任的机构不要进行犯罪的行为。另外,所有可上载贴文和图片的平台都有一项条款,即不可上载犯法的文字和图片。

个人资料私隐专员黄继儿指,公署不会因为取资料一方是警方便会交出,一定要有实体证据和消息,足以证明若不交出资料会引起社会不公义,公署方会配合。(资料图片/梁鹏威摄)

有部分连结所涉的平台是在境外运作和经营,公署已联络外地的私隐执法机构和有关驻港机构寻求协助。黄继儿指出,大部分外地机构都坦言,未试过这么大规模的“起底”行动,没甚么经验可以分享。他亦承认,若“起底”者身在境外难以绳之于法,但洗黑钱等严重罪行则无地域限制。

接获的投诉难免涉及示威者,黄继儿指,公署并非获取个人资料的“矛”,不会因为获取资料一方是警方便会交出,一定要有实体证据和消息,足以证明若不交出资料会引起社会不公义,公署方会配合,但若涉及刑事责任,同时又有法庭手令,公署必须遵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