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港铁禁制令包括禁威胁员工 法政汇思:如同设侮辱罪

撰文: 郑宝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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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铁(0066)今晚(23日)向法庭申请并取得临时禁制令,有效期至8月30日(下星期五)。
法政汇思召集人吴宗銮指,港铁保陴列车运行是无可厚非,但将使用威胁语言或故意干扰港铁人员包括在内,就犹如设立侮辱罪,或会违反临时禁制令,“对市民自由有不必要限制”。

有意图地故意阻碍运作、损坏财产、干扰职员

临时禁制令禁止任何人士非法地及有意图地故意阻碍或干扰整个铁路网络(重铁及轻铁)车站及列车以及高速铁路西九龙总站的正常使用、损坏任何财产或列车,以及使用任何威胁、辱骂,淫亵或令人反感的语言,或故意干扰这些车站内任何港铁人员。

吴宗銮表示,临时禁制令内容有不少已包括在港铁附例之内,只是因各种原因而未有执行。他认同不应该阻碍列车运作,亦明白涉及全线所有车站及列车的做法,“因为只做一个站,示威者就会到另一个站抗议”。但他认为临时禁制令对于规范对港铁职员的行为是架床叠屋,亦没有必要,因为如示威者涉及干扰港铁人员,他们或会干犯普通袭击、刑事恐吓等刑事罪行,而一旦警方介入,亦不会迂回地以藐视法庭控告。

今次聆讯前,有记者表示希望以公众利益为由要求公开聆讯,但法庭拒绝。香港大学法律学院首席讲师张达明表示,今次是由港铁单方面申请,一般来说,非公开申请的个案,不特别需要公开聆讯。

张达明:相关人士要判定是否违反禁制令

港铁今次禁涉及整个铁路网络,张达明指出,届时要相关人士判断大众行为是否违反禁制令的内容,如果判定为违反禁制令,违反者有机会被视为藐视法庭。

他指出,藐视法庭需要刑事举证责任,举证的门槛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