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卓廷不满警涉行私刑控罪过轻 称案情严重证据充足应改控酷刑罪
撰文: 李伟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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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名警员涉嫌在北区医院独立病房对一名醉酒老翁行使私刑,被控以袭击致造成身体伤害,或串谋作出此罪。协助事主揭发案件的民主党议员林卓廷认为,罪名不足以反映案件的严重性,引述事主两名儿子称对此感到愤怒及不能接受,将与律师团队商量要求改判刑罚较高的“酷刑罪”。
据林卓廷取得医院独立病房的闭路电视片段,该名老翁先后遭两名戴上手套、穿警察制服的人士拳打下体、掌掴面部、以染有尿液的衣物掩盖口鼻、大力按压眼睛、拗其无名指和手腕、用电筒近距离直接照射眼睛、强行脱去事主内外裤、以警棍拍打下体等。警方在林卓廷披露录影片段后拘捕三人,控以袭击致造成身体伤害,或串谋作出此罪,今日在沙田裁判法院提堂,而裁判官押后案件至10月17日再讯,批准他们保释
林卓廷表示,担心控罪未必能反映案情的严重性,因为“袭击致造成身体伤害”是一个相对较轻的罪名,最高刑罚是监禁三年。然而,他认为案情应是对他人施以酷刑,而“酷刑罪”的最高定罪是终身监禁。他解释,“酷刑罪”的元素是公职人员在执行职务时导致他人身体及精神严重受到伤害,而根据案情及闭路电视的片段,均显示受害人承受不了警员的酷刑而要把头撞向床边企图自杀,他引述事主的两名儿子指,对警方和律政师用这么轻的罪名来控诉警员感到愤怒和不能接受。
警员涉以私刑虐打老翁 林卓廷陪同事主儿子到警总投诉两警员涉医院“私刑”袭击醉翁被捕 警:今才知悉有闭路电视片段六旬醉翁疑遭两警员动私刑 北区医院:病人无向医护人员投诉醉翁疑遭警员虐打 警方:交重案组沿刑事调查 不容滥用私刑涉袭警醉翁疑遭私刑 拳打下体染尿衣盖面 民主党促警员停职受查
林卓廷表示,将会与律师团队整理案件涉及的证据,再提供予律政师,要求修订控罪内容,改以“酷刑罪”起诉相关的警员。林又质疑,有警员明知同事以酷刑对待事主,当中或涉及触犯公职人员行为失当,这个罪行也可以加入到相关控罪中。
此外,就投诉警察课疑不认真及拖延处理事主投诉,林卓廷与事主的儿子明天将会到投诉警察课,投诉相关人员没有尽力做好职责,包括忽视投诉人称可查看录影片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