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民阵:警方禁818游行 仅就维园集会批不反对通知书

撰文: 吴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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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阵早前宣布发起“8.18”大游行,当天下午3时由铜锣湾维多利亚公园出发,游行至中环遮打道行人专用区。民阵今日(15日)表示,警方禁止民阵在当天举行公众游行及在遮打道行人专用区的集会,只批准民阵在上午10时至晚上11时在维多利亚公园举行集会。
民阵对警方的决定表示极度不满,认为警方反对民阵举办安全合法和平的游行,是罔顾公众安全的决定,民阵已向公众活动及游行上诉委员会提出上诉。

民阵对警方的决定表示极度的不满,认为警方反对民阵举办安全合法和平的游行,是罔顾公众安全的决定,已向公众活动及游行上诉委员会提出上诉。(资料图片/罗君豪摄)

岑子杰傍晚表示,警方禁止民阵在本周日(18日)举行公众游行及在遮打道行人专用区的集会,只批准民阵在上午10时至晚上11时在维多利亚公园举行集会,发出不反对通知书。

民阵对警方的决定表示极度的不满,认为警方反对民阵举办安全合法和平的游行是罔顾公众安全的决定。民阵已向公众活动及游行上诉委员会提出上诉,并会先尝试从上诉机制挑战警方的决定,等待上诉有裁决之后,民阵会尽快交代应变的安排。民阵表示,如有确实的上诉日期及地点等资料,会尽快通知各传媒机构。

警方指,基于近来于集会或游行后发生的严重冲突,加上近日的社会气氛,以及衡突日趋暴力,有理由相信这次公众游行的部份参与者会偏离原来的游行路线。(资料图片/欧嘉乐摄)

警方在反对通知书中指出,为维护公共安全、公共秩序和保护他人的权利和自由,决定禁止公众游行和遮打道集会。警方指自2019年6月起,民阵和不同团体曾就相同或类似目的,在香港各处举办公众集会或公众游行,惟在有关公众集会或公众游行期间或结束后,相关地点及其附近一带的道路,均曾发生过有参与人士,记者及警务人员严重受伤,指示威者不但作出暴力行为、纵火和大范园堵路,更使用汽油弹、钢珠、砖头、铁通等,以及各类自制武器大规模破坏公物,破坏社会安宁及令他人受伤。

警方又指,基于近来于集会或游行后发生的严重冲突,加上近日的社会气氛,以及衡突日趋暴力,警方称有理由相信这次公众游行的部份参与者会偏离原来的游行路线,及可能进行的行为不在民阵的控制范园之内,警方又指有理由相信民阵没有能力确保参与者及其他市民的人身安全,纵然警方对集会或游行施加相关的条件,亦无助于维持公共安全、公共秩序及保护他人的权利和自由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