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国新办记者会 韩大元:人大常委会有权颁布紧急状态
修订《逃犯条例》风波持续,国务院新闻办(国新办)今日(15日)再就香港局势举行记者会,7名内地法学专家分享其对香港局势的看法。基本法委员会委员韩大元表示,《基本法》第18条规定,当香港发生危及国家统一和安全的动乱,而特区政府无法控制,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决定颁布在香港实施紧急状态。
专家名单包括基本法委员会委员韩大元、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陈端洪、中山大学粤港澳发展研究院副院长何俊志、深圳大学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主任邹平学、清华大学社会科学学院副院长赵可金、北京航空航太大学一国两制法律研究中心执行主任田飞龙及上海国际问题研究院港澳研究室主任张建。
韩大元又指,按《驻军法》第4条规定,特区政府必要时可请求中央人民政府派出驻港部队协助维持社会治安和救治灾害。对于实施上述措施,会否造成“一国两制”的失败,他就认为,依法治港的应有之义,是通过法治维护国家主权和安全、香港的繁荣稳定,以及市民的权利和自由,如某些情况,法律有所规定,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办事是唯一途径。
他又指,“对香港修例争议引发的持续非法集会和暴力,感到担忧、不安及焦虑,尤其是星期二晚在机场冲突”,认为情况已对香港法治社会做成非常大损害,法治的权威受损,唯一解决途径是回到法治。
被问到出动解放军是否会冲击“一国两制”,韩大元指,香港就可能面临的情况已有预防性规定,指根据《基本法》第18条,全国人大有权决定在香港实施紧急状态,但标准是需要已经发生了危及国家安全的动乱,及特区政府不能控制,指已有严格法律程序,认为是通过法治维护国家安全。
陈端洪则表示,不认为香港发生的事情,与需要修改《基本法》之间,构成直接必要关系。他认为,社会、政治和经济危机,不代表宪制危机,也不代表“一国两制”出错,而即便修改“一国两制”基本方针,也要在香港回归50年后,具体政策则可以灵活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