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倡设独立调查委员会 彭韵僖:林郑有听到、反应正面
撰文: 沙半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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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首林郑月娥推动逃犯条例修订引起全城风雨,社会一直要求政府成立独立调查委员会跟进及检讨修例风波。律师会会长彭韵僖向《香港01》透露,前日( 30日)在法律界《施政报告》咨询会上,向林郑提出成立委员会,引述林郑“有听到”意见,对此有正面反应。
彭韵僖表示,律师会就是否成立独立调查委员会讨论,现时倾向赞成成立,稍后将会发表文件详细交代理据。她直言,曾探讨英国2011年多个城市的冲突及法国去年黄背心运动,当地政府如何处理及检讨示威,才有成立独立调查委员会的倾向。
她称,独立委员会最重要是有独立性、公平、公正、有认受性,应宏观地检讨事件,故此认为委员会成员应包含各持份者,如警方、示威者等。至于是否应根据调查委员会条例成立,她则指模式可再作考虑,而主席若需有认受性,相信退休法官有相关特质。
至于有指成立独立调查委员会,最大阻力来自警方,彭韵僖则说“No comment (没有评论)”。
另外,律师会就《施政报告》提出的意见书,提及香港面临两代人以来最具挑战性的“逆风”,与殖民地政府于上世纪50年代及60年代所面对的挑战同样地大,令不少法律政策和修改法例尽情处于瘫痪状态,削弱社会对未来的信心。
意见书称,香港最近的紧张局势源于社会对管治的不满,如未能解决,将会侵蚀社会对法治及法制的尊重和信心。意见书提出两个解决方法的基本原则,即处理巨大贫富悬殊,以及坚持遵守和尊重法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