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黑夜】大律师公会:政府首要职责 应保护市民生命
撰文: 林景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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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犯条例》修订及对警方执法的争议不断,示威浪潮持续,元朗站周日(21日)更发生无差别伤人事件。大律师公会今日(24日)发声明,强调香港居民享有人身安全及行动自由的基本权利,而保护市民的生命、安全及福祉乃任何负责任政府之首要职责,此职责凌驾任何其他职责。
大律师公会强烈谴责周日晚上一群有组织的不法之徒,在元朗西铁站内及周边范围对手无寸铁的途人、列车乘客及记者不由分说地作出暴力袭击。
公会指,香港居民享有人身安全及行动自由的基本权利,而保护市民的生命、安全及福祉乃任何负责任政府之首要职责,此职责凌驾任何其他职责。
公会直言,传媒于过去几天大篇幅报道有关上述的袭击事件并提出合理疑问,如警方是否有能力为市民提供适时及有效的保护 、警方在袭击事件发生后即时的作为或不作为、以及警方或其高层人员在袭击事件中担当的角色,惟公会认同任何人受严重指控时应得到程序公义,不应被传媒公审,而任何指控都必须有恰当的证据证明,而被指控的人亦应有自辩的权利。
基于上述事件的严重性,并为确保相关人士,包括警方在内,都得到公平的待遇,公会重申政府应立刻成立独立调查委员会作出全面调查,特别是检讨警方在过去数星期的管理,并提出建议措施避免同类事情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