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被田北俊等元老促辞行会 张宇人现身立会拒回应

撰文: 吴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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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党荣誉主席田北俊日前联同另外3名荣誉主席去信党员,促请党主席张宇人辞去行政会议成员职务,指不应将自由党陷于与市民对立的位置。
张宇人今日(11日)返回立法会时被追问会否辞职,他称不会向传媒谈及此问题,若该党有需要时,就会讨论有关议题。

张宇人今日返回立法会,拒回应被促辞行会的提问。(资料图片/李泽彤摄)

田北俊政周一(8日)接受电台访问时表示,他与3名自由党荣誉主席周梁淑怡、方刚和刘健仪商讨后,决定向张宇人发信,要求他辞去行会成员一职。田北俊批评,自由党当晚发声明的做法过于仓促,同时令市民感到绝望,认为若自由党4名议员“话要谂谂(是否支持条例)”,实政圆桌田北辰、经民联石礼谦等较为开明的建制派或会跟随,政府便需想想是否照推修例,“政府一吹鸡(建制)就签晒名(发声明)落去,市民真系好绝望”。田北俊更指,钟国斌不同意做法,惟张宇人支持做法,并说服其余两名议员易志明和邵家辉支持,最终声明以无签名的方式于当晚11时发出。

张宇人在当天下午即发新闻稿澄清,指在6月9日晚上,他曾咨询自由党另外3名立法会议员是否就游行人士的诉求作回应,强调自己并没有持任何立场,只是询问大家意见该党有否需要发新闻稿。张宇人指当晚4人就新闻稿内容商讨,“在电话互通下同意发出,并没有人提出反对”。他更强调“由今早开始,本人也收到不少党友的來电及短讯,支持本人的工作”。

张宇人昨天(10日)致函交党员,解释6.9游行后发出的新闻稿,没有议员反对内容,也没有人反对在当晚发出。他又指田北俊当年身为自由党主席,处理《基本法》23条立法的时候,“也有未能够咨询所有党员的意见及得出共识的情况”,形容田北俊当时的做法与他过去数个月的做法无异,又称党员希望若党以后有何纷争,应该内部解决,而不应在公众面前公开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