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死线届满 律政司未回应诉求 网民明拜律政“遗址”
撰文: 吴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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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早前宣布暂缓《逃犯条例》修订,惟拒回应完全撤回修例和暴动定性等五项诉求,有反对修例的“连登仔”上周四(23日)在网上向律政司发出最后通牒,要求律政司司长郑若骅以公众利益为由行使酌情权,不检控因参与6月12日集会的被捕人士。他们要求律政司于今天(26日)晚上9时前回应诉求,否则会发动群众在明日(27日)早上10时到中环律政中心或其他地方“观赏建筑风格”。
律政司今天晚上8时27分回应传媒查询,强调根据《基本法》第63条,保障刑事检控工作由律政司主管,不受任何干涉;就每宗案件的刑事检控决定,律政司必须按证据、适用法律和《检控守则》作出。
律政司今天晚上8时27分回应传媒查询,强调根据《基本法》第63条,保障刑事检控工作由律政司主管,不受任何干涉,就每宗案件的刑事检控决定,律政司必须按证据、适用法律和《检控守则》作出,除非有充分可被法庭接纳的证据,令案件有合理机会达致定罪,否则律政司不会提出检控;如有充分证据进行检控,律政司会继而考虑作出检控是否符合公众利益,包括罪行的性质、严重程度及疑犯的态度或心理状况等。
律政司发言人表示,律政司会继续不偏不倚地履行《基本法》第六十三条的宪制职责、秉行公义。
在Telegram和连登讨论区,已有网民呼吁市民明天早上十时,到律政中心“拜访律政遗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