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陈克勤:释放示威者不合理 调查警方不会公正
撰文: 庄恭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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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虽暂缓《逃犯条例》修订,但事件余波未了,反修例人士要求调查警方在6.12镇压中滥权,并要求释放示威者及完全撤回修例。
立法会保安事务委员会主席陈克勤接受港台节目《千禧年代》电话访问时就指,不赞成成立任何独立调查委员会,因所有调查最后都会将焦点放在警方身上。而对于民间要求释放示威者,他就表示诉求不合理,因有关被捕人士一定是犯罪才会被捕,应相信香港司法制度有公平审讯。
民建联主席李慧琼早前曾指,政府若宣布撤回修例,民建联支持者会理解。陈克勤则认为,暂缓和撤回,只是文字上不同写法。
而6月21日示威者包围警总部,陈则表示,虽然看不到当日有严重肢体冲突,示威者包围警车、涂鸦外墙是挑战警方,又阻碍警方正常服务,绝对不能接受,警方不应该受胁迫就范。
他又不认同“释放示威者”的诉求,指港人一直相信香港司法制度,示威者被捕一定因为有犯法行为,因此必须起诉,又相信被告会有公平审讯机会,强调看不到释放示威者的理据。
6.12包围立法会时,警方曾使用布袋弹、橡胶子弹镇压,有包括记者等的在场人士头部中弹,民间要成立独立调查委员会彻查。陈克勤就表示,所有针对警方的独立调查委员会都不赞成,认为调查会影响警方士气,亦不会公正。
他又指,就算是全面调查事件的独立调查委员会,最后只会将焦点放在警方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