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暂缓修例”与“撤回23条”“搁置国教”有何分别?

撰文: 林景辉 陈晶琦 劳显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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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2月推出《逃犯条例》修订,遇上大量反对声音,特首林郑月娥今日(15日)终宣布暂缓修订《逃犯条例》。当局是以收回法案恢复法案二读辩论预告作为“暂缓”法案说法,相关法案已经过首读,即仍然在立法会尚待恢复二读辩论的法案列表,理论上政府只需要12整天通知期,便可恢复二读。反之2003年触发七一大游行的《基本法》23条政府最终“撤回”,若要重推,就要重新刊宪、一读、二读等。而2012年国教科,政府就用“搁置”字眼。

2019年6月15日,林郑月娥召开记者会,宣布暂缓逃犯条例修订。(梁鹏威摄)
逃犯条例修订被“暂缓”,“撤回”、“搁置”有何分别?(香港01制图)

理论上12日通知期可恢复二读 实为明年七月换届自然死亡

保安局局长李家超今日(15日)去信立法会主席梁君彦,指收回二读预告。信中指,考虑到市民仍有疑虑,政府当局决定暂缓审议工作,以多作解说、沟通,聆听意见,及仔细评估未来路向。政府会审视未来路向,视乎情况适时通知立法会保安事务委员会。

根据立法会审议法案程序,逃犯条例法案已经过首读及二读,由于相关法案委员会未能召开会议,委员会最终撤销成立,相关法案仍在“尚待恢复二读辩论的法案”,而林郑月娥在记者会上,亦指本年底前未能向保安事务委员会交代,意味仍留有尾巴,逃犯条例法案有机会再次恢复二读,即理论上政府只需要12整日通知期,便可恢复二读。惟政治现实上,未来面对区议会选举及立法会选举,逃犯条例法案预料会于明年7月,本届立法会完结后自然死亡。

因为今届立法会会期只至2020年7月,如届时未能处理逃犯条例法案,根据《立法会条例》第9(4)条,未完成三读的法案会在立法会任期完结时失效。

政治上,今年11月及明年9月将会有区议会选举及立法会选举,一旦重新提出逃犯条例,势必引来各方批评,建制派经此一役,尤其直选议员,更不愿随意背书,预料就算不撤回法案,留待明年7月会期完结后胎死腹中。

2003年政府推动《基本法》第23条立法,触发七一大游行共50万人参与。政府最终宣布撤回推行23条。(路透社)

2003年“撤回”23条立法 至今未有重推

2003年,特首董建华计划强推《基本法》23条立法的《国家安全(立法条文)条例草案》,由保安局局长叶刘淑仪督师。但国安法有强烈争议,加上沙士后香港经济跌到谷底,触发七一大游行,民阵指当日50万人上街,警方指高峰期有35万人。

七一大游行后,自由党主席田北俊其后“转軚”反对立法,并于7月6日宣布辞去行政会议成员职务,董建华在翌日(7月7日)宣布“押后立法”。7月16日,财政司司长梁锦松、保安局局长叶刘淑仪同日辞职。到同年9月5日,董建华正式宣布,决定撤回《国家安全(立法条文)条例草案》。

自此,政府至今暂未有重推23条。董建华的施政因此备受诟病,最终在2005年“脚痛下台”。

延伸阅读:2003年9月5日政府新闻稿

2012年9月,学民思潮发起反国民教育科的占领政总行动,高峰期逾12万名市民集会抗议。(路透社资料图片)

2012年占领公民广场 梁振英“搁置”国教科

2012年,政府计划将“德育及国民教育科”列入中小学必修科,被质疑是国民教育洗脑,事件促使市民占领政府总部十日及绝食,且高峰期逾12万名市民集会抗议。当年9月8日傍晚,上任两个月的特首梁振英,在立法会选举前一晚宣布,取消德育及国民教育科的三年开展期,改由办学团体及学校自行决定是否开办国民教育科及开办方式。到10月8日,教育局正式公布,“搁置”德育及国民教育科课程指引。

2012年的“反国教”运动,令当时年仅15岁的学民思潮召集人黄之锋声名大噪,亦不少人关注社运和学运。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国教科并非立法会法案,是政府的政策,政府要重推,并不涉及立法会程序。

延伸阅读:2012年10月8日政府新闻稿

政府提出修订《逃犯条例》,先后触发6月9日的大规模游行及6月12日的警民冲突,警方自回归以来首次向示威者投射橡胶子弹及布袋弹。(资料图片/蔡正邦摄)

▼从6月9日大游行 13日大规模冲突 到暂缓修例 一周政局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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