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今日便通过法案? 一文看清二读、三读审议程序
立法会今日(11日)恢复二读审议逃犯条例修订,最近有网民流言,指今日将会二读甚至通过议案,但昨日立法会主席梁君彦已指,预留61个小时审议,料下周四才会表决。哪究竟由明日起至下周四,整个审议程序是如何进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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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审议法案程序,法案首先会在宪报刊宪,及后在立法会大会进行首读及二读。首读即是由立法会秘书宣读法案名称,及后二读则由主事官员解释法案的目的。除非有特别情况,否则法案会在同一天内完成,主席宣布中止待续,交由内务委员会决定是否成立法案委员会,详细研究法案各条条款。
以往有争议的法案,立法会都会成立法案委员会,惟今次因法案委员会“双胞胎”混乱情况,政府决定将法案直接交上大会,而是否恢复二读,是由政府全权决定,只需提早12整天向立法会作出预告。
恢复二读辩论时,将会由议员发言及官员回应,梁君彦暂时预留9小时,即周四早上便就二读进行投票,是否整体上支持法案。法案若二读获通过,随即交由全体委员会审议,就修正案及每条条文讨论。梁君彦决定合并辩论没有修正案及有修正案的条文和154项修正案,并就修正案是否纳入法案进行表决,暂预留46小时,即下周四下午会完成,届时全体委员会会回复立法会大会。最后,三读包括处理余下程序,如辩论及表决整个法案,则预留约6小时。梁君彦预计下周四约晚上8时会完成所有程序。而有关法案经特首签署并刊宪后便会生效。
另一方面,保安局回复立法会议员提问时,指过往视乎个别个案的实际情况,在香港警方与内地协商后,内地执法机关曾酌情将一些涉嫌于香港犯罪的香港居民送回香港接受调查或审讯。过去5年,每年平均有2至3人因此由内地送回香港。而截至5月底,保安局及其他政策局已与逾50个不同团体、合共超过300名人士就修例建议进行会面,累计会面时数超过70小时。自提出修例、即2月15日至6月10日,局方共收到10位立法会议员的意见书,保安局局长李家超在立法会回答了共4次口头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