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林郑回应大游行“补飞”:以政策声明确保人权保障
政府修订《逃犯条例》备受争议,民阵昨发起游行反对修例,大会宣布有103万市民参加。林郑月娥在律政司司长郑若骅和保安局局长李家超陪同下见记者,她称昨日游行人数多,大致和平有秩序,反映公众有言论自由。她重申香港回归22年,受《基本法》保障的自由仍然非常坚实。林郑又称,对于昨日集会结束后发生的冲突感遗憾,因有人袭击警方,与警方对峙,更有记者和市民受伤,她对这种暴力感遗憾,强调必定会全力追究。
林郑月娥重申香港是自由、多元、开放的地方,市民乐于发表意见。但涉及敏感的事情,社会的两极化和分歧会更多,每次遇到这情况,政府的任务都要收窄分歧,找到平衡和广泛共识。她相信昨日的游行人士都是热爱香港,希望社会有法治、有公义,“我本人、政府、支持修例议员都有共同愿望”。
她又指,修例为完善法制,彰显公义,“我们没有法律基础处理,特别与台湾、内地、澳门无法律基础,是制度上一大缺陷”,政府不能视而不见。
林郑强调,政府就修例聆听市民意见,其后已作了两次修订,但从昨晚游行看到市民仍有忧虑,会作出四方面工作,包括会作密集式解说、人权约束有法律约束力、定期向立法会议员汇报移交情况争,以及争取与其他司法管辖区域签定协议:
(一)作密集式解说。林郑表示,会继续向社会解说,因保安局局长提出的三方面六措施后,未必够时间向社会好好解释;
(二)加强人权保障方面,有人说不是由政府说了便算法律,故政府以政策声明,提立法会,立旨存照,有约束力。启动移交时,可与申请方提出加入额外限制,申请地区答应,香港才移交逃犯,政策声明在恢复二读前,向政党交代;
(三)林郑表示,昨晚有几个政党向她提出,修例通过后,政府需定期向他们交代移交个案情况,政府答允有关要求,会定期向立法会交代个案移交后,有关疑犯的情况;
(四)争取与更多司法管辖区,与签定移交逃犯协议,“我马上会向律政司、保安局商议发放资源。”
她又指,对所有表达意见的市民,不论支持或不支持,都会向他们致谢,因有利于政府的施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