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张建宗:正就修例拿捏最好的平衡点 绝不出卖港人

撰文: 黄凤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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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司司长张建宗今(8日)在香港开电视节目中一再重申,修订《逃犯条例》并非政治任务,但明白市民的忧虑,政府正就修订拿捏一个最好的平衡点,又认为修例是个起步点,让本港有法律基础打击犯严重罪行的逃犯,长远希望与个别地区签订移交逃犯的长期协议。

张建宗指台湾杀人案疑犯陈同佳(图)预计十月获释,有必要尽快通过修例。(梁鹏威摄)

《逃犯条例》修订草案将于星期三在立法会大会恢复二读,张建宗指,台湾杀人案疑犯陈同佳预计十月获释,有必要尽快通过修例。他又强调本港司法独立,疑犯有权要求司法覆核,亦有终审法院把关,过程开放透明,不可能黑箱作业,加上政府不同部门把关,相信香港能成为令人有信心的地方。

张建宗重申,所有政治理念、宗教、种族、国藉或与任何思想有关的,包括言论、出版及新闻自由等,全部在法例上都不能移交;条例受“双重犯罪”限制,要成功移交罪犯的条件之一,是该罪行必须在两地的法律上皆认可,只要被要求移交的地方不认可是罪行,便不能移交。

张建宗希望透过加强解说,释除公众疑虑,再者,修例已剔除政治罪行,市民担心的政治打压并不存在,“政府绝对不会出卖港人,香港赖以成功的核心价值,作为土生土长的香港人,我们一定会维护法治、言论自由、新闻自由、集会自由及很多不同的自由,还有良好法治、司法独立系统,作为香港人一定捍卫这些要素。”

张建宗(中)在香港开电视《开嚟见我.追踪逃犯》节目中表示,政府绝对不会出卖港人。(香港开电视提供图片)

同场的保安局副局长区志光表示,本港只能与20个已签订长期协议的国家进行逃犯移交,过去曾收到200多个移交申请,最终成功移交109名逃犯,当中涉及一些严重罪案如毒品罪、行劫罪、诈骗罪、凶杀案及强奸案,部分案件因证据不足而未能成功移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