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3法官匿名就修例表忧虑 陈景生指执业40年前所未见

撰文: 吴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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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犯条例》修订掀起社会争议,《路透社》昨天(29日)刊登本港3名资深法官的匿名访问,法官在访问中表达对修例的忧虑,指担心修例后会把法官和北京放在冲突的位置,又指法律界很多人都认为修例不可行,并对修例感到极为不安。大律师公会前主席、资深大律师陈景生今日(30日)接受商台节目《在晴朗的一天出发》访问,明确指出法官不应就公共事务发表意见,认为今次3名法官接受匿名访问,反映他们对修例极为担心和有强烈感受,才逼不得已表态。他又直指,执业40年以来未试过有现任法官如此表态。

陈景生指出,政府提出修例后,一直摆法庭上台,直至最近几日减少有关论调。(资料图片)

反映法官对修例有极深感受

曾多次被委任为高等法院特委法官的陈景生忆述,李国能2007年担任终审法院首席法官时,向法官明确指出不可以就公共事务和政治事件表态,也不可参选选委和公开就选委会选举表态。

他相信接受匿名访问的3名法官应清楚知道不应就《逃犯条例》修例发表意见,但今次仍选择公开表态,反映他们对修例极为担心和有强烈感受,才逼不得已表态,又直指,执业40年以来未试过有现任法官如此表态。

陈景生又指出,政府提出修例后,一直摆法庭上台,直至最近几日减少有关论调。对于有指法庭可以就移交个案把关,陈景生批评讲法误导市民,指法庭无权审理政治事件,只可根据证据和先例作审判,有很多限制,法官不可自行调查要求移交的国家或地区为被移交者提供甚么司法保障。

2016年,法律界发起黑衣静默游行,由高等法院途经金钟道、皇后大道中及德辅道中,行至终审法院,反对人大常委会将就《基本法》第104条释法。(资料图片/罗君豪摄)

法律界下周黑衣游行 陈景生冀为市民带出正确讯息

公民党法律界立法会议员郭荣铿昨天表示,法律界下周四(6日)将举办黑衣游行,是法律界有史以来第5次发起黑衣游行。陈景生表示,若时间许可,他会参与黑衣游行,认为游行即使无法为情况带来改变,但希望为市民带出正确讯息。他又表示会出席民阵于6月9日发起的反修例游行。

华人置业(0127)前主席、人称“大刘”的刘銮雄,昨天透过律师行发表声明,撤回/中止就《逃犯条例》司法覆核申请。陈景生指出覆核申请人可随时撤回复核,是申请人的权力,不过他提到“大刘”在声明最后的一句提到“刘先生已作出了他个人努力”,形容这句有点“耐人寻味”,相信“佢有讯息想带畀一啲人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