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刘兆佳称港府未有做好政治动员工作 处事高度自信
因应“潘晓颖案”引发保安局提出修订《逃犯条例》,并以具迫切性为由,促请立法会尽快完成审议,好让港府有法律基础与台湾方面展开移交陈同佳的实质准备工作及落实细节。全国港澳研究会副会长刘兆佳今早(28日)出席商台节目《在晴朗的一天出发》时表示,与内地订立移交逃犯协议早已是“国家层面的事情”,形容现时政府的方案只是“走了半步”,未尽全面。
修订《逃犯条例》争议不断,刘兆佳指出,港府处理修例较为失策之处,是一开始未有动员建制派支持,以及寻求中央协助,反映港府“高度自信”。
港人陈同佳涉于台湾杀害女友潘晓颖案震惊港台,惟因两地未有刑事相互法律协定,香港至今未能以谋杀罪检控陈同佳,保安局遂提出修订《逃犯条例》,允许任何与港未有长期刑事法律协助地区,以一次性个案形式移交逃犯,并允许特首作出证明书提供基础,启动处理临时拘捕及移交的请求。
刘兆佳表示,他早于2015年的著作中提及,国家安全存在两个大漏洞,分别是《基本法》23条未立法及未有与内地有长期移交逃犯的协定,使香港变成避难所,不少内地人利用这个漏洞转移资产,成为罪犯潜逃外地的跳板。
他认为,过去中央碍于种种政治原因,避免挑起争议而未有要求修例,惟去年潘晓颖案发生,修例一事变得非做不可。
刘兆佳又指出,现时《逃犯条例》已由法律问题升级成政治问题,涉及国家安全、“一国两制”和国家主权。他认为,当局处理修例较为失策之处,是一开始未有做好政治动员工作,“冇联系好建制派一齐打仗,亦都冇做好寻求中央协助这方面的工作,可能反映特区政府高度自信。”
与外国势力联手:中央好唔开心
刘兆佳称,国家一直不希望香港卷入外国纠纷,惟本港反对派与外国势力联手否定《逃犯条例》,令到中央“好唔开心”。他称,理解西方国家因不相信中国政府而对条例提出忧虑,但认为该些国家并非反对修例,又认为现阶段政府应说服中间游离分子,例如商界的支持。
因涉三年前旺角骚乱而被控多项罪名的本土民主前线前召集人黄台仰,获德国批出难民庇护申请。刘兆佳表示,中央和香港对于此事持“非追究不可”的态度,因德国的举动沾污了香港司法独立的形象,除了通过外交部与德国沟通外,亦会透过国际刑警与德方交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