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歌法草案恢复二读 料排逃犯条例修订后 议员嘲:逃犯条例大哂
撰文: 黄凤仪
出版:更新:
立法会国歌条例草案委员会完成审议工作,最后以27票赞成,12票反对,支持将草案交付大会恢复二读。民主派议员关注草案会否排在逃犯条例修订前恢复二读,政制及内地事务局长聂德权只称,欣赏民主派议员希望草案早日通过,但未有透露时间表。
委员会主席廖长江指,会在下月14日向内会提交报告,意味草案不会排在下月12日提交大会的《逃犯条例》修订之前。
立法会的法案委员会用了约3个月时间、17次会议,完成审议《国歌条例草案》。会上,民主派议员关注草案交上大会恢复二读辩论的时间。
公民党立法会议员谭文豪指,“如果今日搞掂,应该七.一前来处理呢件事,好让七.一呢个大庆典时,大家都受到国歌法保障,咁先啱麻、咁先系爱国精神。”议会阵线陈志全直言“《逃犯条例》大哂啦”,“讲得白点,现在《逃犯条例》想打你尖,你会唔会从我地呢条法案的角度,去争取我们的时间性是重要呢?”
随即被建制派揶揄“转向”,是否想借草案拉布,拖延《逃犯条例》修订。自由党立法会议员张宇人称,“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如果你希望法案早点上(大会),来去拉布、拉到《逃犯条例》不能够上(大会),或将国歌法加埋《逃犯条例》,叫更多人出来游行示威,讲出来咪得啰,因为你唔讲,我这类咁蠢的人,真系唔明你想做咩”。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长聂德权表示,对于议员那么关心国歌法,早日能完成本地立法,“我是表示欣赏”,目标一定是尽快完成立法工作。委员会主席廖长江则称,下月14日始向内会提交报告,代表国歌法草案将不会早过《逃犯条例》提交大会。
另外,民主派议员提出的40项修正案,包括要求删除条文中罚则、及删除条文中“弘扬爱国精神”的字眼等,全部被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