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梁继昌促会计师公会发指引 助业界一旦涉案怎自保 

撰文: 庄恭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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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犯条例修订备受争议。继早前政府拒绝泛民的三方会谈要求后,今日(16日)建制与泛民议员的四人对四人会晤,又未能达成任何共识。
有份出席会晤的会计界立法会议员、专业议政梁继昌表示,修例后业界容易“中招”,一旦草案通过,建议会计师公会发出指引予在内地工作的业界人士,让其懂得在特定情况下自处,避免遭到牵连。

梁继昌表示,在内地工作的港人会计师,无论是担任财务总监,还是总会计主任,都可能触及逃犯条例中包含的罪行。(资料图片/余俊亮摄)

梁继昌表示,在内地工作的港人会计师,无论是担任财务总监,还是总会计主任,都可能触及逃犯条例中包含的罪行,他列举了至少有以下几个潜在风险:

-会计师若以内地股东及董事提供的资料记账,可能会在不知情下运用不实帐目做帐,触犯伪造帐目,或与欺诈财务有关的罪行。

-政府早前剔除九项罪行时,未有剔除的与贿赂、贪污、秘密佣金有关罪行,会计师亦可能在为公司管理涉及贪污的账目时,无从得知帐目真正流向,从而难以撇清关系;

-梁继昌指,自己亲身接触过一些例子,有为内地公司工作的会计师就算奉公守法,亦会因一些意想不到的经济纠纷,被指控讹骗,无辜被牵连到刑事罪案中;

梁继昌建议,会计师公会应发出指引,让港人会计师遇到有关情况时,懂得应对。

梁指,内地的高层管理人员,或会将自己的过错,推卸给下层的财务管理人员;而这些人员如觉得不妥当,亦不知是否应立刻辞职,或应否向监管机构通报,因担心监管机构的可靠性。

他又认为,现时修例内容的保障,无论法庭把关,还是林郑发出证明书批准引渡,都不够清晰,不能释除疑虑,“依家唔系话你辞职唔做、走人讲byebye就冇事。”

对于早前外界有建议指,应在法庭和特首之外,添加多一重立法会把关程序。梁继昌就强调,泛民的立场仍是要求撤回原方案,但一旦政府有意强行通过草案,他认为在现有修例框架下,让行政、司法和立法都参与把关,确实能够加强保障,“可以在立法会的委员会中,在闭门保密情况下讨论,7日内决定是否否决由特首批出的证明书。”

被问及修例会否令在内地工作的港人会计师爆发“逃亡潮”,他表示,不一定立刻有反应,但肯定会少了人北上发展或有人减少北上工作。他认为,在两地大力宣传粤港澳大湾区时,修例明显是与大湾区发展背道而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