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中联办领导班子会议:有法理依据、免香港成避罪港湾
逃犯条例修订备受社会争议,又引发议会内激烈冲突。泛民议员早前提出与政府和建制派举行三方会晤,惟遭政府拒绝。
中联办今日(15日)则发稿提及事件,指主任王志民昨日主持中联办领导班子会议,传达学习总书记习近平在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会议指,特区政府提出修订逃犯条例,“既有法理依据又有现实迫切需要”,认为港府修例“是落实基本法的应有之义”;又形容修例可避免香港成为“逃犯天堂”、“避罪港湾”。
外交部驻港特派员公署特派员谢锋、解放军驻港部队政委蔡永中和傅育宁、李建红、高迎欣、黄小峰等主要驻港中资企业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提到,“基本法第95条明确规定,香港特区可与中国内地,澳门、台湾地区司法机关通过协商,依法建立联系和相互提供司法协助”;香港回归以来,内地公安机关已向香港移交260余名犯罪嫌疑人,包括“空姐藏尸”案疑犯等。
会议又指,香港与20个司法管辖区有移交逃犯长期协议,与30个国家和地区签署了刑事事宜相互协助安排,与内地却没有相应安排,回归至今未曾有一例移交,认为港府修例“是落实基本法的应有之义”,亦是“维护香港法治核心价值和巩固提升香港良好法治形象的重要举措、应有作为”。
会议形容,修例可为受害者伸张正义,堵塞现有法律漏洞,使涉及“人命关天”甚至“一尸两命”的严重犯罪嫌犯及时得到惩治,避免香港成为“逃犯天堂”、“避罪港湾”。
会议又不点名提及近日就逃犯条例争议,指出香港社会各界定能充分理解特区政府的担当和努力,“香港广大市民一定能够在了解事实‘真相、真情、真理’中,拒绝和抵制别有用心的‘蛊惑谣言’和‘人为制造的恐慌’”,更多地相信自己的独立见解和判断,相信香港特区政府和法院法庭对法治的坚守,相信国家在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布局引领下的司法公正和巨大进步,相信香港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一定会以实际行动支持打击跨境犯罪、珍惜和维护香港“购物天堂”、“安宁港湾”、珍视和保护人民安居乐业,共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共同维护香港的法治核心价值,不断提升香港法治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