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政府推移交程序“懒人包” 冀挽舆情劣势:多重把关

撰文: 沙半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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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逃犯条例》修订法案委员会战火猛烧之际,政府新闻处今(10日) 晚于facebook推出“懒人包”,一张图片说明全套移交疑犯流程,并重申移交逃犯程序获多重把关,同时确保当事人的权利得到充分保障。
前立法会主席曾钰成批评,政府对修订逃犯条例解说工作不足,致部分市民误解产生恐惧,民主派主导话语权;如今政府加推“懒人包”,料为加强宣传,挽救舆情劣势。

政府新闻处网晚上于facebook推出“懒人包”,将一张图片说明移交疑犯所需的流程,并重申移交逃犯程序获多重把关,同时确保当事人的权利得到充分保障。(政府新闻网facebook)

政府新闻网晚上在facebook发帖文并上载一张图片,以“懒人包”方式说明移交疑犯的程序。当中提及当有关司法管辖区提出移交逃犯请求后,会先由律政司审视是否符合双重犯罪原则、最高判刑3年以上、不涉死刑、政治罪行等情况,其后行政长官会参考律政司意见,决定是否符合移交条件,而行政长官有权拒绝移交请求。

“懒人包”又详述,如行政长官决定移交后会发出授权进行书,并进入法院聆讯阶段,其后裁判法院会公开听取请求方举证和涉案人答辩,以决定是否有足够证据和符合条件拘押涉案人。完成司法审查后,行政长官会决定是否移交,若决定移交会发出移交令。

图中强调涉案人有申辩的机会,包括涉案人可申请司法覆核、可反对拘押,向高等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可向行政长官作申诉反对移交、甚或申请司法覆核行政长官的决定。

“懒人包”推出后一小时,新闻网再推出影片版本,同样解述移交疑犯的情况。

网民对于两个帖文的反应两极,有网民称支持政府修例、要避免香港成为逃犯天堂;但亦有网民留言指政府“讲大话”,台方已表明反对移交疑犯陈同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