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维安薪酬高过议员、副局长 谭文豪:怪不得秘书长权力那么大
立法会今(7日)召开议员酬金及工作开支偿还款额小组委员会会议,讨论下一届立法会的议员薪酬等议题。不过,公民党谭文豪质疑现时订立议员薪酬的基准,并询问近日跌入《逃犯条例》修订争议“风眼”中的秘书长陈维安工资。陈维安回答指,根据政府的薪级表,秘书长属于首长级第六级,而有关薪酬属公开资料,并未有直接回应。谭文豪遂指,现时议员月薪约9万,但秘书长的薪酬(即首长级第六级的薪酬)约26万,认为在某程度上,是立法会的70名议员聘请秘书处处理立法会职务,然而秘书处与议员的薪酬相差甚远,“怪不得越权当自己是主席、当自己是议员”,似暗讽日前内委会、秘书长、与法案委员会就审议《逃犯条例》修订的风波。
会上在场的议员皆同意以加权指数,代替原有的丙类物价消费指数,来调整下一届立法会议员的薪酬。对于谭文豪的质疑,在场秘书回答指,就上一届独立委员会提交的报告,会考虑一篮子的因素,包括在议员的角色及职能、香港的经济状况、市场薪金级租金水平、各项津贴的使用率等,来检讨议员酬金及工作开支偿还款额。
不过,民主党主席胡志伟亦认为,现时议员薪酬只是每年按通胀调整,当中没有任何依据作为基准,是“随意定水平”,亦是不合情理。教育界议员叶建源则表示,议员每年薪酬调整的幅度太低,指对比政府公务员每年4至5百分比的薪酬调整幅度,议员薪酬调整的幅度只有1至2百分比。他指,虽然议员原意是荣誉性的职务,但现时有全职议员,认为他们的薪酬应有合理的报酬,例如与政府某一职级的薪酬挂钩。他又表示,过去议员的薪酬相等于公务员中的高级主任级的薪酬,但现时已经跌至接近主任级的薪酬,建议秘书处应将过去十年议员的薪酬,与政府公务员的薪级点作比较。
委员会主席黄定光表示,会将意见写入报告书,向独立委员会汇报。
陈维安薪酬高过副局长 非首次卷入“旋涡”中
值得留意的是,陈维安身为立法会秘书长属公务员首长级薪点第六级,每月顶薪达26万,与政府委任的官员的薪酬对比,陈维安的薪酬比副局长更高,副局长所获的月薪仅得约22万。
此外,陈维安并非首次卷入争议。在2016年,新一届议员宣誓时,陈维安以“改变誓言内容”、“加插誓言没有包含的字句”、不肯定该等候任议员是否“理解誓辞内容”等为由,称自己无权为姚松炎、梁颂恒和游蕙祯监誓,但对于在誓词中删去“香港”两字的建制派议员黄定光,则获确认完成宣誓及选举主席的投票权。同日,在立法会大会主席选举期间,秘书处被指误导当时主持选举的民主派资深议员梁耀忠,令梁耀忠放弃主持会议,最后由建制派资深议员石礼谦主持会议。早在2008年,陈维安被委任为教育局副局长,政府拒绝公布副局长薪酬,引起争议。政府其后公布副局长及政治助理的薪酬,而五名获得223,585元(顶薪)的副局长中,陈维安是其中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