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江乐士表态支持修订 称内地司法制度已进步 莫过虑

撰文: 黄凤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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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犯条例》修改内容,在社会上惹来两极声音。前刑事检控专员江乐士表态支持逃犯条例修订,认为香港有必要堵塞引渡逃犯政策的漏洞。
政务司司长张建宗重申,修订逃犯条例的目的只有两个,即处理台湾杀人事件及堵塞现有司法漏洞,在该两大原则下,任何可释除疑虑的建议,政府都乐意考虑。他又强调,当立法会展开对草案的讨论后,政府才能展开有建设性的对话。

民间人权阵线(民阵)4月28日就着政府修订《逃犯条例》发起游行表示反对。(资料图片/李泽彤摄)

江乐士接受电视访问时举出,香港回归后,内地移交了约200名逃犯到香港,惟香港不能移交逃犯到内地、澳门或台湾,是有碍执法、不能接受,故有必要修订《逃犯条例》。

对于社会上有声音指,香港与内地司法制度不同,担心将来有疑犯移交内地后,未必能获得公平对待。江乐士却表示,内地司法制度近年有很大进步,不应过分忧虑,“中国现时有40个引渡协定,与全球不同地方签署实施,包括欧洲的法国、西班牙和葡萄牙。(内地)在2012年修改了刑事诉讼法,如果疑犯不是自愿认罪,法官是不会接纳作证据”。

江乐士又认为,无需要加入更多保障疑犯条文,以增加公众信心,因现行程序由特首决定启动,亦有法庭把关,保安局局长李家超更表明会要求特定司法管辖区同意,让被引渡的人依法获得代表律师,“这些都是实在的保证和保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