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家臻拟申在囚返立法会开会 过来人詹培忠:佢要过三关

撰文: 庄恭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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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中九子案日前判刑,立法会议员邵家臻等4名被告被判处监禁正在还押。民主党前立法会议员何俊仁今(27日)探望邵家臻后表示,收到邵家臻指示,要求申请在押解下出席立法会大会的会议。何俊仁表示,邵希望在囚期间继续履行议员职务,“佢好紧张逃犯条例”。
曾于1998年因被控伪造文件罪名成立,被判入狱1年,而提出过同样申请的前立法会议员詹培忠接受《香港01》查询时则表示,邵家臻如要在囚期间返立法会开会,要过“三关”,其中包括忍受上着手铐返立法会,因当年惩教署亦要求他上手铐,直至进入会议室,“就算在立法会休息室,都要戴手铐,佢哋(惩教署)话立法会休息室都属于公众地方”。
惩教署表示,在囚人士申请‘外出许可’的安排,署方会按每宗申请的理据、背景及个别独特性作出考虑。

邵家臻(左)透过何俊仁表示,会申请在惩教署押解下,返回立法会出席会议。(资料图片/余俊亮摄)

何俊仁表示,接到邵家臻指示,于下周协助申请“提犯令”(body order)。他指,邵希望履行立法会职务,申请内容是允许他在看管下,出席在囚期间的每次立法会大会会议。至于申请成功的把握,何就指暂时难以评估,但会尽力尝试,亦相信邵的申请,理据是合理。

立法会议员在囚期间申请返立法会开会,并非首次。詹培忠透露,当年其监禁期间,立法会酝酿讨论褫夺其议席,他认为有必要返回立法会为自己辩解,于是向惩教署申请“提犯令”。其申请获得批准,但有一项条件,就是直到进入会议厅前都须锁上手铐,就算在立法会的停车场、走廊等地方亦一样。詹觉得要求不合理,要求踏足立法会停车场后,惩教署即须为他解手铐,但惩教署不准,认为除会议室外,立法会其他地方均属公众地方,犯人都应锁上手扣,双方为有关条件拉锯,最后詹在囚期间重返立会的计划拉倒,外界亦无法拍下他戴上手铐的照片。

詹培忠表示,邵家臻申请在囚期间重返立法会开会能否成事,须过三关:

首先,视乎申请完成前,邵的议席是否仍未遭褫夺。由于民主派在立法会仍手握三分之一少数否决权,故此关应不成问题。

第二关,亦是最重要的一关,看惩教署是否批准。署方考虑的因素包括是否有必要“劳师动众”安排邵返立法会?有关安排是否必要,“会议系咪冇咗你就开唔成,或者有好大唔同先?”

第三,邵家臻或要接受在立法会大楼范围内(除了议事厅及会议室),全程锁上手铐,“他是否能够忍受得了”?将代表邵申请“提犯令”的何俊仁表示,邵不介意戴手铐返立法会。

大律师陆伟雄表示,一般而言,过往成功申请“提犯令”的个案,大多是奔丧或探望患危疾的亲属,而惩教署需考虑人手及保安上的切实可行,包括能否安排妥善的看管,确保没有越狱风险及在囚人士的人身安全。陆强调,在申请看管下离开监狱处理事务是在囚人士权利,但本身服刑就是人身受到限制,而惩教署亦要平衡保安和行政上的需要。

惩教署表示,在囚人士申请‘外出许可’的安排,署方会按每宗申请的理据、背景及个别独特性作出考虑。发言人又说,根据个人私隐条例,该署不会公开个别在囚人士的资料。

邵家臻现正在伊利沙伯医院羁留病房留医,稍后他从医院返回收押所后,预料会再转到其他监狱服刑。何俊仁亦表示,邵家臻会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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