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香港民族党】林郑已向中央提交报告:维护国家安全是应有之责
保安局早前首次引用《社团条例》,禁止香港民族党运作,中央政府其后要求特首林郑月娥提交报告。林郑月娥今(18日) 公布,已在周二(16日)向中央提交禁止“香港民族党”运作报告。根据律政司意见,为避免影响日后可能出现的司法程序,公布的报告部分属报告主体。
报告共有11页,分为四部分,包括“目的”、“背景”、“禁止‘香港民族党’运作的过程摘要”及“结语”,另外有《保安局局长决定的全文》及《行政会议秘书信件副本》两附件,其中未有公开,但表明已发送给“香港民族党”的召集人、发言人及代表律师。
报告提及保安局局长的考虑是“谨慎、小心和全面”,强调保安局局长的决定不只考虑“香港民族党”某一些言行或主张,而是该社团的整体行为,包括民族党过去两年多来的行为、计划和目的,以及让它继续运作所带来的威胁。除考虑《社团条例》的条文,保安局局长也充分考虑《基本法》相关条文、《香港人权法案条例》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适用于香港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公共秩序、保障他人权利和自由的需要。
同时报告提及行政长官与行政会议同意“香港民族党”的纲领包括成立“香港共和国”是明显违反《基本法》及“一国两制”的宪制秩序,并留意到“香港民族党”不仅止于宣扬理念或言论,还一直有采取实质行动以实现其纲领。
报告末强调港府对“港独”立场清晰及明确,“港独”不符合香港特区在《基本法》下的宪制及法律地位,同时亦国家对香港既定的基本方针政策相抵触。“任何破坏国家安全的行为,都不符合国家利益,更会为香港社会带来动荡。”报告重申,港府会继续严格按照《基本法》和相关法律,禁止包括“港独”在内的任何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维护国家安全利益。
报告末强调港府对“港独”立场清晰及明确,“港独”不符合香港特区在《基本法》下的宪制及法律地位,同时亦国家对香港既定的基本方针政策相抵触。“任何破坏国家安全的行为,都不符合国家利益,更会为香港社会带来动荡。”报告重申,港府会继续严格按照《基本法》和相关法律,禁止包括“港独”在内的任何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维护国家安全利益。
中央政府在2月26日向行政长官发公函,支持特区政府依法禁止“香港民族党”运作,并在公函提及政府应依法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宪制责任。维护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是香港特区政府的职责,也是包括香港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共同义务。同时要求特首就依法禁止“香港民族党”运作等情况向中央政府提交报告。
杨岳桥:报告反证港府以言入罪
公民党立法会议员杨岳桥表示,民族党的事件属于香港内部事务,中央却以公函的方式要求港府提交报告,担忧日后香港有类似事件时,例如将来有人的参选资格或议席被取消,会否再要求香港交报告,甚至是透过这个方法影响港府的内部决定,“一国两制”中的“两制”会进一步被模糊。
杨岳桥又说,报告列出民族党宣扬理念的方式,包括派传单、上电台宣传政治理念等,做法与其他政党无异,认为有关报告是反证了港府以言入罪,因港府不接受民族党的言论,就予以取缔。他认为,港府有责任向市民交代,是以甚么准则来决定以公函形式向中央提交报告。